鄂尔多斯市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成效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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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2-01 11:09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帮助市场主体解难题、渡难关、复元气、增活力,大力巩固经济恢复发展基础,202210月份收到自治区《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交易成本工作方案的通知》以来,鄂尔多斯市第一时间贯彻落实国家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工作要求,通过加强组织实施、强化协同配合、限时督促调度、专班审核把关,将23项工作任务细化为33项,并于2022年底圆满完成工作任务,为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一、隐性门槛进一步破除

严格落实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建立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和通报制度。编制公布《鄂尔多斯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梳理37个行业主管部门涉及市、旗、苏木(乡、镇)三级共341项行政许可事项。率先在全区推行不见面开标、远程异地评标,开展评定分离试点工作,进场交易项目实现全流程电子化 一网通办,实现鄂尔多斯市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优质专家资源跨区域、跨行业共享,推动数字证书(CA)跨区域互认。全面推进企业开办全程电子化一网通办,线上办结时限压缩至0.5天,线下办理时限缩短至1个工作日。企业跨区域迁移涉税实现市内迁移无需资料即时办结,跨盟市迁移10个工作日办结。

二、涉企收费进一步规范

编制公布《鄂尔多斯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目录清单》,2022年开展了3轮转供电主体收费环节收费检查,立案查处违规收费案件1起,退还不合理收费229.15万元。制定印发《关于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的实施意见》《鄂尔多斯市推动企业上市挂牌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向全市23家企业发放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奖补资金634.424万元。开展金融领域收费整治,2022年为民营企业累计承担或减免信贷相关费用555.27万元。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行动,规范会费标准和程序协会26家,减轻企业负担金额135万元。

三、涉企服务进一步优化

全面推行综合一窗受理一网通办服务模式,全市政务服务事项综合一窗受理率为98%,掌上可办率为98.03%,全程网办率为84.88%。梳理推出298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新生儿出生、新生入学、不动产权证办理、公租房申请4一件事率先在全区实现全程网办、掌上可办。印发了《鄂尔多斯市电子证照管理办法(暂行)》,累计汇聚188类电子证照。公布《鄂尔多斯市本级第一批免证办事项实施清单》,104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免证办。全面推广应用电子印章和电子签名,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已实现市政公用服务联动报装功能,实现一站式报装。

四、工作监督进一步加强

建立了鄂尔多斯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印发《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考核办法》,并将双随机、一公开纳入政府五位一体绩效考核体系。印发了《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管系统关于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市场主体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的指导意见》,按照高、较高、一般、低四级企业信用风险等级,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提升监管精准化和智能化水平。制定印发《鄂尔多斯市重大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会审制度(试行)》《关于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情况专项督查的通知》,完成对3个市直部门和2个旗区联席会议办公室的督查工作。制定印发《鄂尔多斯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做好辖区内地理标志专用标志规范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2022年打击侵权假冒阿尔巴斯山羊肉等地理标志专项行动方案》,2022年共出动执法人员437人次、检查车辆105次,开展地理标志专项整治工作;对全市377条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开展了核查,共完成24家知识产权代理行业监管抽查,处理商标代理纠纷案件1件,跨区域调查商标代理纠纷案件1件。

五、行政权力进一步规范

12345市长热线开通了政务失信投诉专线,12388纪检热线受理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及公职人员政务失信问题的投诉和举报,“7×24”小时接诉即办,加强政务失信监督。制定了《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台账的通知》,确定18条政务公开任务,明确了责任科室,细化了任务分工,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下一步,鄂尔多斯市将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强化宣传,不断扩大改革成效,增强市场主体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