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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动态

  • 重磅利好!内蒙古出台《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

    2024-07-11 朗读

    重磅利好!内蒙古出台《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全文如下。内蒙古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民营经济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动我区实现闯新路、进中游目标的生力军,是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新篇章的重要力量。为切实解决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意见。一、全面清理阻碍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法规政策。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清理工作,以妨碍市场准入和退出、妨碍要素平等获取和自由流动、妨碍商品和服务自由流动、影响生产经营成本、影响企业生产经营以及行政监管执法、司法保护等为重点,全面清理歧视和区别对待不同所有制、不同规模、不同地域企业的规定特别是对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存在歧视的规定,破除不合理限制,调动各类企业积极性创造性。健全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企业意见收集反馈等长效工作机制。二、规范涉企行政审批程序。全面梳理行政许可、备案等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取消各类政务服务事项中无设定依据的前置条件,清理部门间“互为前置”的审批条件。梳理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清理无法定依据的中介服务事项,压减办理行政审批、备案等所需的中介服务材料。加强对行业领域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指导,推动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三、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围绕企业从开办到注销全生命周期重要环节,推动信息变更、水电气暖网联合报装、信用修复、上市合法合规信息核查、破产信息核查、注销登记等事项线上线下集成办理。持续推进“一件事”改革扩容,逐年分批次推出关联性强、办事需求量大的跨部门、跨层级涉企服务事项集成化办理清单。四、深化政务增值服务。依托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民营企业服务专区,优化窗口布局,重塑办事流程,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全程帮办代办等衍生性增值服务。优化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功能,打破信息壁垒、区域限制、行业限制,为民营企业提供资质登记、信息公示、信誉推介、服务采购、中选公告等服务。全面提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企业服务专席效能,建立诉求快速处置机制,实现涉企诉求分类处置、限时办结、专人督办、专人回访的全闭环管理。五、加快补齐融资服务短板。建立民营企业信用融资风险分担机制,设立不低于1亿元的民营中小微企业信用融资风险分担资金,与各类融资担保平台、金融机构建立风险补偿机制。鼓励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适当提高民营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加大民营小微企业首贷、信用贷、中长期贷款投放力度。优化自治区级征信平台功能,提升征信服务效能。整合功能重复或运行低效的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将内蒙古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设立为自治区级唯一的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积极开发符合民营经营主体融资需求的信用融资产品。推动自治区级征信平台与融资信用服务平台、金融机构对接,为金融机构向民营经营主体发放信用贷款提供精准化、定制化的信用服务。六、规范兑现招商引资承诺。开展招商引资承诺不兑现或兑现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畅通受理渠道,列出问题清单,加快整改整治。组织各地各部门对承诺的政策、签订的协议,逐一确定兑现时限;对因违法违规承诺及其他特殊原因导致承诺事项无法兑现的,逐一合理确定补偿措施。建立招商引资承诺兑现通报机制,对因违法违规承诺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处理。加强对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协议特别是“一事一议”类政策的合法性审查,重点审查财政补贴、税费减免、用地等方面违法违规招商政策,以及突破资源环境制度和政策规定、违规举债招商引资等行为,防止作出不切实际、超出地方能力的承诺。七、全面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健全解决拖欠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账款长效机制,巩固无分歧账款动态清零成果,限期完成存量有分歧拖欠账款清零工作,建立新发现拖欠账款动态清零机制。完善清理拖欠账款工作与审计、督查、巡视巡察等常态化对接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组织清偿责任主体通过平等协商、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账款分歧,多渠道统筹资金资产资源,限时清偿到位。通过司法程序解决清欠问题时,不得有案不立、压案不查、超期办理,对判决后仍不执行的要依法强制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在合同未作约定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延迟支付民营企业款项。八、推动涉案企业合规整改。建立公安、检察、审判、司法行政机关协同推进的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机制,指导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开展合规整改。侦查办案工作中要依法审慎使用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对不宜查封、扣押、冻结的经营性涉案财物,在保证侦查活动正常进行的同时,可以允许民营企业继续合理使用,保障企业稳续经营。九、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行柔性执法,组织各级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建立并公开不予处罚、减轻从轻处罚、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等事项清单。完善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苏木乡镇(街道)全覆盖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及时纠正违规、不当行政执法行为。十、加强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护。建立异地投资经营协助机制,对民营企业在跨旗县、跨盟市、跨省区投资经营中遇到的不公平对待等问题,相关部门要按照对应对口原则积极协调解决。统筹协调派出单位、主管(监管)部门对我区境外企业和项目开展安全培训,建立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十一、严惩恶意破坏市场竞争秩序行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聚焦金融、工程建设、市场流通等重点领域,严厉打击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非法高利放贷、恶意阻工、插手企业经济纠纷等黑恶势力犯罪。对通过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恶意信访等方式破坏市场环境、扰乱政企工作秩序、侵犯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依法予以严惩。十二、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在发展新质生产力中的作用。支持民营企业联合各类研究机构组建创新联合体,以“揭榜挂帅”等方式参与科技“突围”工程重点项目、专项计划以及国家和自治区重大科技任务。鼓励民营企业牵头实施自治区重大示范工程、重点研发计划,支持开展关键共性技术及首台套装备研发和推广应用。支持民营企业建设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成果转化示范基地等科技创新平台基地。严格落实财政科技投入刚性增长机制,提高财政科学技术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大力培育关键行业民营高新技术企业、科技领军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创新能力强的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支持民营企业围绕氢能、储能、稀土、奶业、生物制药等重点产业链推进科技创新。十三、加快推动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开展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更新改造专项工作,实施民营企业大规模设备更新“上门服务”,推动民营企业在节能降碳、超低排放、安全生产、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等方面改进生产工艺、提升生产水平。十四、营造尊重民营企业创新创业的良好环境。落实公平竞争制度框架和政策实施机制,坚持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使各类所有制企业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开展优秀民营企业和优秀民营企业家评选活动,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民营企业家为党代表候选人、人大代表候选人和政协委员人选、群团组织兼职干部、政府顾问(专家)。引导民营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踊跃投身防沙治沙、污染防治、绿色发展等公益事业。组织开展慰问民营企业家活动。大力宣传优秀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的发展成就、先进事迹和社会贡献,完善对优秀民营企业家的就医、子女教育、便利出行等礼遇政策。落实个体工商户转企业相关政策,降低转换成本。十五、健全联系服务重点民营企业制度。确定各级联系服务重点民营企业名单,在项目建设、生产经营中实行领导干部包联、专人负责等。制定政商交往正面、负面和倡导清单。通过听取意见、畅通阅看文件渠道、邀请参加相关会议等方式,支持民营企业家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出谋献策。十六、支持民营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修订《内蒙古自治区人才引进和流动实施办法》,将民营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纳入适用范围,按照政府引进人才对应类别给予科研支持、待遇保障、人才流动等方面同等待遇。十七、推动涉企政策直达快享。加强直接面向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政策发布和解读引导,依托“蒙企通”民营企业综合服务平台、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96888民营企业服务热线等渠道,向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精准推送涉企政策。优化产业政策实施方式,建立涉企优惠政策目录清单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健全涉企政策不落实投诉举报机制。将符合条件的中央下达和自治区本级预算安排的部分对下惠企专项资金调整为自治区本级列支,由自治区本级业务主管部门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流程直接支付到相关企业。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服务且金额在400万元以上的工程采购项目,阶段性面向中小企业预留40%以上份额。十八、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加快自治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条例立法进程,将法治保障贯穿于权益保护、公平竞争、投资融资、科技创新、优化服务等方面,依法保护和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十九、引导民营企业规范健康发展。加强对重点民营企业党建工作的指导,切实发挥党的建设对促进民营企业规范健康发展方面的作用。引导民营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股东行为、强化内部监督、健全风险防范机制,实现治理规范、有效制衡、合规经营,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二十、凝聚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合力。自治区民营经济发展委员会要加强对民营经济工作的统筹指导,各牵头部门要完善工作机制,根据工作需要确定配合部门,细化具体措施,合力推动政策落地。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党委社会工作部、工商联要立足职能职责,持续做好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指导推动民营企业党的建设、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等工作。各盟市要调整优化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和民营经济党建工作体制机制,结合实际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可制定细化具体化的实施意见。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要将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情况作为优化营商环境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信访、司法、政务服务等部门要按照职能职责,抓好违纪问题、信访问题、违法问题、政务服务问题受理办理工作。自治区民营经济发展服务局要强化调度督促,及时将各地各部门推进落实中的突出问题推送自治区党委监督贯通协调平台并推动解决,不断强化对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服务保障。

  • 营造守信良好氛围 实现守信受益信用有价

    2024-07-08 朗读

    营造守信良好氛围 实现守信受益信用有价, 为把2400多万内蒙古人民讲诚信、守信用的形象立起来,商务诚信建设领导小组积极推进全区守信激励工作,给予诚信先进典型更多优惠,让守信者拥有荣誉感和获得感,进一步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一是优化诚信典型选树,树立守信良好形象。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重新修订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诚信典型企业选树管理办法》,进一步优化诚信典型企业的认定标准,细化选树对象,丰富激励措施。截至目前,共发布诚信典型企业超过22.9万家,包括诚信示范企业1501家、诚信标杆企业25家。按照新修订的选树办法向全区各部门征集守信激励措施,形成《内蒙古自治区诚信典型选树对象目录(2024版)》和《内蒙古自治区守信激励措施清单(2024版)》,提升守信激励措施的规范性和可行性。二是畅通信用融资渠道,便捷中小微企业。通过积极统筹协调区内资源,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着力推动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内蒙古节点建设工作,切实帮助信用记录良好的经营主体享受便利优惠的融资信贷服务,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截至目前,已发放信用贷款超517亿元,其中纯信用贷款近272亿元。三是协同多部门联动配合,实现守信激励新突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会同自治区税务局,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纳税信用联合激励卡”暂行办法》,已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该办法以A级纳税信用为核心支点,对诚信经营主体在“优先办、快速办、简手续、降成本”等方面出台了45条守信激励措施,真正实现守信受益、信用有价。

  • 自治区民营经济发展服务局走访包联企业

    2024-06-28 朗读

    自治区民营经济发展服务局走访包联企业, 为进一步落实好孙绍骋书记在自治区民营企业工作座谈会上强调的“强化服务意识”的重要指示精神,依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服务重点民营企业工作方案》要求,6月24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自治区民营经济发展服务局局长马文赴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对包联的重点民营企业进行了走访调研,在内蒙古汇能煤电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蒙泰集团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鑫和物流有限公司走访时,马文局长同企业负责人围绕企业经营、基层党建、面临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等情况进行了深入交流,现场解答企业提出的问题,并对即将出台的《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进行宣传解读。企业负责人表示:“民营局作为民营企业的‘娘家人’,搭建了民营企业与政府部门沟通的桥梁,希望未来民营局能给我们企业带来更多利好消息”。 

  • 减负增效:政务诚信指标新修订

    2024-06-20 朗读

    减负增效:政务诚信指标新修订,  为加快推进全区政务诚信建设,提升各盟市政务水平,进一步减轻基层负担,近日,我委对2023年《盟市政务诚信季度监测指标》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内蒙古自治区盟市政务诚信季度监测指标(2024年版)》(以下简称“新指标”)。“新指标”从为基层减负要求出发,对原年度评估指标和季度监测指标进行了整合,形成新的季度监测指标,全年只进行季度监测,根据季度监测结果出具年度评估报告。“新指标”从原5项一级指标,16项二级指标,更新修改为5+1(附加分)项一级指标,14项二级指标。需要盟市报送材料的指标由原先7项减少至1项,即为附加分指标(工作典型案例报送)。自今年二季度开始,“新指标”将针对盟市提供指标均采用网站抓取形式开展。    下一步,我委将继续坚持勤政高效,进一步优化监测流程,不断提高政务诚信水平,统筹协调做好指标监测工作,及时听取各盟市反馈意见并进行整改,减少基层负担,提高监测效率。

  • 节日效应拉动全区猪肉鸡蛋价格明显回升    蔬...

    2024-06-07 朗读

    节日效应拉动全区猪肉鸡蛋价格明显回升    蔬菜价格季节性下降,           据全区各盟市价格监测机构上报的监测数据显示,随着端午节临近,我区主要食品市场猪肉、鸡蛋价格明显回升。5月25日至6月5日,全区猪肉、鸡蛋价格分别上涨6%、4%以上,其余品种以小幅波动为主,其中羊肉、鸡肉价格小幅上升,牛肉、水产品、蔬菜类价格下降,成品粮、食用油各品种价格涨跌不一,牛奶、豆腐价格保持稳定。一、成品粮价格小幅波动6月5日,粳米、面粉(特一粉)、面粉(标准粉)全区平均零售价格分别为每500克3.19元、3.06元、2.50元。与5月25日相比(下称环比),特一粉、标准粉价格分别上涨0.33%、1.21%,粳米价格略降0.31%。与2023年6月5日相比(下称同比),粳米价格略涨0.31%,特一粉、标准粉价格分别下降1.29%、4.58%。二、食用油价格稳中略有升降6月5日,花生油(一级桶装)、菜籽油(一级桶装)、大豆油(一级桶装)、大豆调和油(一级桶装)全区平均零售价格分别为每5升160.27元、93.86元、67.15元、78.62元。环比,大豆油价格略涨0.12%,花生油、大豆调和油价格分别略降0.06%、0.24%,菜籽油价格持平。同比,花生油、菜籽油、大豆油、大豆调和油价格分别下降2.69%、0.48%、5.18%、0.14%。三、猪肉、羊肉、鸡肉、鸡蛋价格上涨,牛肉价格下降6月5日,猪带皮后腿肉、猪肋条肉全区平均零售价格分别为每500克13.07元、14.06元。环比分别上涨6.43%、6.03%。同比,分别上涨11.05%、18.25%。6月5日,牛肉、去骨羊肉全区平均零售价格分别为每500克30.88元、37.13元。环比,牛肉价格下降1.53%、去骨羊肉价格上涨1.75%。同比,牛肉、去骨羊肉价格分别下降18.02%、6.61%。6月5日,白条鸡、鸡蛋全区平均零售价格分别为每500克11.65元、4.85元。环比分别上涨0.52%、4.30%。同比分别下降0.85%、10.19%。四、水产品价格下降6月5日,带鱼、草鱼、鲤鱼全区平均零售价格分别为每500克18.16元、10.68元、9.16元。环比分别下降1.30%、0.93%、0.87%。同比,带鱼、鲤鱼价格分别略涨0.06%、0.44%,草鱼价格下降3.09%。五、牛奶、豆腐价格稳定6月5日,全区牛奶(纯牛奶利乐枕袋装240ml)、豆腐(无包装)平均零售价格分别为2.67元/袋、2.97元/500克。环比,牛奶、豆腐价格均持平。同比,牛奶价格略降0.74%,豆腐价格上涨2.41%。六、蔬菜价格季节性下降6月5日,全区蔬菜综合平均零售价格为2.77元/500克,环比下降5.78%。本旬监测的15种蔬菜品种价格1升14降,降幅占前五位的品种为西红柿、大白菜、茄子、圆白菜、青椒,分别下降18.65%、11.56%、11.11%、11.04%、7.30%。同比,15个蔬菜品种综合平均零售价格下降7.36%。    

  • 优服务 建平台 促发展——内蒙古自治区民营企业马...

    2024-06-07 朗读

    优服务 建平台 促发展——内蒙古自治区民营企业马来西亚服务工作站正式揭牌运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创新方式助推我区民营企业发展,为民营经营主体拓展市场、培育人才、开展合作搭建平台,自治区民营经济发展服务局大力实施“自治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项目”,于2024年6月3日在马来西亚首都吉隆坡市举行内蒙古自治区民营企业马来西亚服务工作站揭牌仪式,为民营企业在东南亚地区商务合作、投资交流、拓展市场提供支持。自治区部分民营企业代表、马来西亚中资企业总商会总财政杨志军,马来西亚中国餐饮业协会会长高浩云、马来西亚中国科技促进委员会执行委员王晶以及在马企业家、商协会代表出席揭牌仪式。马来西亚作为首个响应中国“一带一路”倡议的国家,是东南亚地区的重要国家之一,其巨大的食品市场以及便利的交通位置与自治区相关产业高度匹配。马来西亚服务工作站将成为自治区民营企业出海、开拓东南亚市场的重要服务枢纽,工作站一方面将为自治区民营企业布局东南亚市场提供必要的咨询服务,包括注册咨询、市场调研、法律咨询、财税咨询、资质认证等;另一方面工作站也将定期组织活动,走访拜会相关政府机构、行业协会等,与东南亚区域的重点企业、组织进行交流,为自治区特色品牌和产品跨境出海谋求对外合作提供帮助。马来西亚服务工作站的设立是自治区民营经济发展服务局推动我区民营企业“走出去”,到海外拓展市场的重要一步,也是自治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项目在海外设立的第一个服务工作站。自治区民营经济发展服务局将持续创新项目开展方式,加大对自治区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促进自治区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 

  • 自治区民营经济发展服务局组织召开全区民营经济系...

    2024-05-28 朗读

    自治区民营经济发展服务局组织召开全区民营经济系统工作推进指导会,  5月27日,自治区民营经济发展服务局组织召开全区民营经济系统工作推进指导会。会上,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马文就自治区民营局和重点民营企业党委成立以来的主要工作进展向全区民营经济系统进行了通报,并做出下一步工作安排。同时,对盟市层面尽快建立工作机构和各盟市重点民营企业名单,初步实现分层级服务全区重点民营企业的总体架构提出了具体要求。下一步,自治区民营经济发展服务局将从持续做好重点民营企业联系服务工作等方面开展工作,不断提高服务民营经济水平,推动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民营经济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更好落地见效。

  • 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新型化工产业集群暨现代煤化工...

    2024-05-17 朗读

    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新型化工产业集群暨现代煤化工产业链企业招商对接会在上海市顺利举行, 2024年5月10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新型化工产业集群暨现代煤化工产业链企业招商对接会在上海成功举办。此次会议由内蒙古自治区现代煤化工产业链促进会牵头发起,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信、商务、能源等部门相关工作分管领导,石油化学工业规划院、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专家出席会议,上海内蒙古商会、鄂尔多斯商会及企业代表和媒体等130人参加了会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张磊在大会做产业推荐,张磊在介绍内蒙古产业发展和机遇的优势中以“好”“大”“实”“快”“广”五个字,高度概括了内蒙古得天独厚的发展前景,介绍了自治区的营商环境、政策环境、产业环境,切实满足企业投资发展需求,邀请全国企业家来内蒙古投资兴业。会议特邀请石油和化工规划院副院长、高级工程师郑宝山,科技装备部副主任王秀江嘉宾出席讲演,为下一步内蒙古新型化工暨现代煤化工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提供了新思路、新方向。自治区部分盟市、旗县发展改革委进行了产业推介,作出优化营商环境的承诺。部分参会企业代表、商协会代表等与会嘉宾致辞,对此次对接会表示了赞赏和支持。本次大会还举行了“内蒙古现代煤化工产业链促进会”的揭牌仪式。

  • “绿色转型、节能攻坚”内蒙古发展改革委在节能宣...

    2024-05-17 朗读

    “绿色转型、节能攻坚”内蒙古发展改革委在节能宣传周期间召开全区废旧物资回收循环利用企业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专题服务会, 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是党中央着眼于我国高质量发展大局作出的重大决策。此项工作未来必然会带来大量的设备、消费品淘汰,国家将回收循环利用列为“四大行动”之一,要进一步完善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支持二手商品流通交易、推进再制造和梯级利用以及资源高水平再生利用。4月30日,习近平主席主持召开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时也指出“要扎实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加快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多次在重要会议上做出部署,要加快推动自治区废旧物资回收循环利用。为充分落实国家、自治区相关工作部署,更好推动自治区废旧物资回收循环利用产业发展,做好我区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5月16日,在节能宣传周期间,内蒙古发展改革委邀请区内170余家相关企业采用线上的方式召开自治区废旧物资回收循环利用企业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专题服务会,并建立联络平台,进一步加强企业间沟通交流、对接合作、资源共享。会上,12家相关代表企业围绕行业和自身发展现状、面临的困难问题以及相关诉求进行了交流发言,并对自治区下一步做好回收循环利用行动提出了相关工作建议;内蒙古发展改革委节能降碳中心的相关同志就回收循环利用领域中央预算内资金的最新支持政策为企业进行了宣讲解读;内蒙古发展改革委环资处相关同志就联络平台的建设、应用、管理,以及围绕联络平台拟开展的助推自治区废旧物资回收循环利用产业发展相关重点工作进行了介绍。下一步,内蒙古发展改革委将按照党委、政府工作部署,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做好助企服务,通过举办各类活动,积极组织金融机构、科研机构、国家智库、行业协会、媒体平台等各类资源与区内企业进行对接,进一步为企业发展、项目落地提供支持保障,共同推动自治区废旧物资回收循环利用产业发展,助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

  • “碳索未来·闯新路”重点行业企业绿色技术推广应...

    2024-05-17 朗读

    “碳索未来·闯新路”重点行业企业绿色技术推广应用暨大规模设备更新供需对接会在呼和浩特成功举办, 5月13日—19日是第34个全国节能宣传周,主题为“绿色转型 节能攻坚”。5月14日,由内蒙古发展改革委指导,内蒙古节能降碳中心、上海交通大学内蒙古研究院主办的“碳索未来·闯新路”重点行业企业绿色技术推广应用暨大规模设备更新供需对接会在上海交通大学呼和浩特科技创新中心成功举办。内蒙古发展改革委、工信厅、生态环境厅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区属国有企业、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新闻媒体代表等共计200余人参加会议。内蒙古发展改革委二级巡视员焦秉智出席活动并致辞。会议指出,在节能宣传周期间,举办本次活动恰逢其时,对进一步营造良好绿色技术创新氛围,促进创新成果转化与应用,推动设备更新换代,助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会上,启动了“碳索未来·闯新路”重点行业企业“双碳生态圈”。“双碳生态圈”旨在聚合政府部门及企事业单位、专家学者、新型研发机构、金融机构之力,共享共创之果,产生共生效应,推动节能降碳。活动还邀请了上海交通大学教授、盟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同志及2家企业代表就绿色先进技术、能效诊断、试点示范、设备更新等作了主旨报告和典型发言。会议开展了首期绿色技术推广项目路演活动,邀请了区内外八家企业,围绕光伏治沙、报废设备及废旧电子产品资源综合利用、生物碳中和,林草碳汇及设备更新等领域,进行了项目路演及专家点评,对相关企业加强科技创新、深入推进节能减排起到了重要示范引领作用。最后,各重点用能企业纷纷表示,要自觉履行节能降碳主体责任,落实节能降碳各项方针政策,积极引进和采用先进的绿色技术,以创新驱动企业绿色转型,不断提升能源利用效率,有效减少污染物排放,淘汰高耗能、高污染的落后产能,着力提升绿色发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