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第34号
根据《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实施减量置换严控煤炭新增产能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1602号)等文件规定,现对达安煤矿承担化解煤炭过剩产能任务完成情况予以公告。
达安煤矿为新建煤矿,建设规模120万吨/年,国家能源局以国能综函煤炭〔2018〕457号文件批复该矿化解煤炭过剩产能方案,需承担煤炭化解过剩产能任务132万吨/年。截至目前,已关闭退出产能135万吨/年,指标来源于自治区关闭退出的4处煤矿(赤峰宝山能源铁东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矿30万吨/年,赤峰元宝山区刘家店元通煤业有限公司30万吨/年,莫力达瓦达翰尔自治旗福安煤业有限公司友谊煤矿18万吨/年,牙克石五九煤炭有限责任公司鑫鑫煤矿6万吨/年)和满洲里光明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矿、内蒙古源通长富煤业有限责任公司2处技改煤矿富余指标6万吨/年。
特此公告
附表:内蒙古自治区达安煤矿项目化解过剩产能公告表
2019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