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对节能降耗的促进作用,我委研究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节能量交易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界人士踊跃参与,积极建言献策。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1年1月4日至2021年1月10日。欢迎各界人士通过邮箱、传真等方式提出意见。请将意见建议传真至0471-6659212,或将邮件发送至nmgfgwhzc@126.com。
联 系 人:王雪婷 张月峰
联系电话:0471-6659204 6659217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节能量交易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