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丝绸之路国际博览会暨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以下简称“丝博会”)将于2021年5月11日至15日在陕西省西安市举办。为做好内蒙古展位特装工作,拟对内蒙古展位设计制作方案进行招标征集,具体要求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第五届丝博会内蒙古展位设计及搭建项目。
(二)项目地点:西安国际会展中心中国馆(1号馆)。
(三)展区面积:约176平方米(宽16m*长11m,限高6.5m,展位示意图见附件1)。
(四)开竣工时间:2021年5月6日至9日。
(五)展示时间:2021年5月11日至15日。
(六)布展要求参照《第五届丝博会参展须知》(详见附件4)。
(七)展位设计及制作总价(含现场所有费用)18万元。
二、设计要求
(一)展位设计总体要求美观大方,图文并茂,体现内蒙古元素,采用声、光、电、多媒体等相结合的现代展示手法,做到“动态感”和“时代感”的完美结合。
(二)招标单位提供部分展示内容(附件2),请投标单位进行展板美工设计,要求不少于2—3张(包含横版、竖版)。
展示内容整体分四部分,在设计上要有整体感、统一风格和协调性,要符合不同的展示特点和功能要求。
第一部分,内蒙古形象展示。主要展示内蒙古区情概况、经济社会发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民族团结模范自治区,“两个屏障”“两个基地”和“一个桥头堡”战略定位,“十四五”发展目标等情况。展板为1个,设计在展厅突显位置,版面尺寸可大于其他展板。
第二部分,内蒙古对外开放情况展示。主要展示内蒙古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全面参与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以及中欧班列运行情况等,展板为1个。
第三部分,内蒙古区域协调发展情况展示。主要展示内蒙古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西部大开发、东北振兴战略,以及呼包鄂乌一体化发展相关内容及重点投资平台。展板为1个,版面尺寸与第二部分统一。
第四部分,内蒙古优势产业发展情况。重点围绕内蒙古15条工业产业链、12个农牧业产业集群建设情况进行展示。展板为4—5个,版面尺寸统一。
第五部分,内蒙古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情况展示。主要展示内蒙古文旅产业发展基础,十四五文旅产业发展方向等内容。展板为1个,版面尺寸与第二部分统一。
第六部分,内蒙古优势特色产品展示。采用灯箱及实物陈列形式宣传展示6—8家企业及产品。展板为6—8个,附带产品陈列(储藏)柜6—8个,版面尺寸统一。
(三)展区入口处设LED显示屏幕、咨询台;利用合理空间设计储藏室。展板、灯箱、产品陈列(储藏)柜等数量、尺寸依据面积及位置,由设计单位先行设计,根据效果确定。
(四)投资洽谈、宣传推介是本次展览展示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布局设计中设置洽谈区域,要充分考虑对洽谈氛围的烘托。洽谈区域摆放4—6套桌椅。
(五)内蒙古是少数民族自治区,要求在牌匾前加蒙古文字,“内蒙古”蒙古文字字样(见附件3)。设计应注意:蒙文在左、汉文在右或蒙文在上、汉文在下,蒙文字体大小所占位置与汉字大体相同。
四、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报送方案单位需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大型声光电景观工程施工经历。
3、报送方案时,要提供经年审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报名者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材料(加盖公章的有效复印件)、投标人近三年(近三年是指从2018年—2020年)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文件(证明文件指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4、报送方案单位资格条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和第二十二条规定。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此次采购活动。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方案要求
主要包括展示方案总体说明、展示布局图和效果图(标明详细的尺寸)、展示设计效果图、经费预算明细、布展人员及时间安排、需求响应表(加盖公章,附件5)等。各投标单位可报送A、B两种方案供招标单位参考。
六、时限要求
(一)本次征集工作从2021年4月2日开始,4月9日为报送方案的截止日期(寄送以当地的邮戳为准)。
(二)经专家评议并审定后,4月12日前通知中选单位,并按照采购方意见修改最终设计方案后签定合同。对没有中选的方案,不再通知设计单位,谨在此表示谢意。
(三)报送的设计方案请彩喷出效果图印刷本1份,设计方案及PPT电子版本1份,请存入光盘或U盘内一并邮寄。
(四)未尽事宜请来电咨询联系。
七、中标单位合同履约附加说明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如展会时间延期,双方合同继续有效,中选单位布展搭建等工作时间相应延期;如展会停办,双方合同即无效,招标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
八、联系单位及人员
联系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治区区域发展促进中心
单位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发展大厦C区817室
联 系 人:李永军、李小兵
联系电话:0471—6659263、6651929
电子邮箱:nmgtczx@163.com
邮 编:010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