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营经济处(经贸处),采用竞争性磋商方
式,采购自治区“十四五”重点物流项目实施方案编制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自治区“十四五”重点物流项目实施方案编制
2、采购内容:自治区“十四五”重点物流项目实施方案
3、预算金额:8万元(捌万元)
4、项目流水编号:〔2021〕10589号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其他材料:
(1)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1年09月26日至2021年09月30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到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发展大厦自治区发改委民营经济处(经贸处)(B座602室)递交报名材料或电子邮件(邮箱:nmgfgwjmc@126.com)方式提交,经初审合格后,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向自治区发改委民营经济处(经贸处)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报名时,供应商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供应商的确定
1、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9月30日 下午17:00(北京时间),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全区统一集中采购目录及有关政策(2020版的通知)》(内财购〔2019〕1733号)精神,由采购方组织各方力量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项目服务单位。
2、开标时间:2021年10月8日 下午3:00(北京时间)
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发展大厦B座417会议室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二冲
电 话:0471-6659062
地 址:呼和浩特赛罕区敕勒川大街发展大厦B座602室
邮政编码:010098
自治区“十四五”重点物流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竞争性磋商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营经济处(经贸处),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自治区“十四五”重点物流项目实施方案编制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1、项目名称:自治区“十四五”重点物流项目实施方案编制2、采购内容:自治区“十四五”重点物流项目实施方案3、预算金额:8万元(捌万元)4、项目流水编号:〔2021〕10589号二、供应商资格要求: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其他材料:(1)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2)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1年09月26日至2021年09月30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到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发展大厦自治区发改委民营经济处(经贸处)(B座602室)递交报名材料或电子邮件(邮箱:nmgfgwjmc@126.com)方式提交,经初审合格后,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向自治区发改委民营经济处(经贸处)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报名时,供应商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四、供应商的确定 1、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9月30日 下午17:00(北京时间),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全区统一集中采购目录及有关政策(2020版的通知)》(内财购〔2019〕1733号)精神,由采购方组织各方力量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项目服务单位。 2、开标时间:2021年10月8日 下午3:00(北京时间) 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发展大厦B座417会议室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二冲电 话:0471-6659062地 址:呼和浩特赛罕区敕勒川大街发展大厦B座602室邮政编码:010098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营经济处(经贸处),采用竞争性磋商方
式,采购自治区“十四五”重点物流项目实施方案编制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自治区“十四五”重点物流项目实施方案编制
2、采购内容:自治区“十四五”重点物流项目实施方案
3、预算金额:8万元(捌万元)
4、项目流水编号:〔2021〕10589号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其他材料:
(1)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1年09月26日至2021年09月30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到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发展大厦自治区发改委民营经济处(经贸处)(B座602室)递交报名材料或电子邮件(邮箱:nmgfgwjmc@126.com)方式提交,经初审合格后,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向自治区发改委民营经济处(经贸处)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报名时,供应商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供应商的确定
1、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9月30日 下午17:00(北京时间),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全区统一集中采购目录及有关政策(2020版的通知)》(内财购〔2019〕1733号)精神,由采购方组织各方力量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项目服务单位。
2、开标时间:2021年10月8日 下午3:00(北京时间)
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发展大厦B座417会议室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二冲
电 话:0471-6659062
地 址:呼和浩特赛罕区敕勒川大街发展大厦B座602室
邮政编码:010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