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组织召开2019年第一批信用建设服务机构工作部署暨业务培训会议

发布时间:2019/04/22|来源:信用中国(内蒙古)|专栏: 区内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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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充分发挥信用建设服务机构的专业特长和行业引领优势,推动信用信息广泛应用,信用管理普遍开展,4月19日上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组织召开2019年第一批信用建设服务机构工作部署及业务培训会议,会议由自治区社会信用管理中心商显刚主任主持,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金融处海山处长、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征信管理处刘俊华处长分别讲话,第一批信用建设服务机构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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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俊华处长在讲话中表示,目前我区征信市场存在规模较小、基础薄弱、专业水平不高等问题,因此要立足于征信管理和征信服务,深化征信市场监管和培育,加强诚信宣传和教育,进一步激发我区征信服务市场活力。

海山处长在讲话中对信用建设服务机构提出五点要求:一是找准定位,提高参与意识和责任担当。希望信用建设服务机构从自身做起,首先要成为一个诚信企业或诚信示范企业,进而带动身边的朋友、客户共同做到诚实守信;二是不越红线,严格区分征信业务和信用服务。各家机构不要抱侥幸心理,要按要求在规定领域中开展工作,广泛开展征信业务、选树诚信典型、推动信用信息应用等工作,在更广阔的领域发展业务,实现业务发展与信用建设双丰收;三是加强学习,提高信用服务水平和能力。加强政策理论和信用实务学习,把自身业务和信用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四是发挥优势,全方位拓展信用应用场景。根据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信用基础条件、社会对诚信建设的具体需求和机构自身业务特点来开展建设和提供服务。各家机构要在工作中积极探索,不断开创更多信用应用场景,实现自身的业务、服务与应用场景耦合匹配,提升业务和服务的档次和价值;五是守信践诺,保质保量完成信用服务工作。根据自身实力和业务特点,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共同推动全区的信用建设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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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参会代表就2019年度信用建设服务机构工作任务安排(讨论稿)交流发言。商显刚主任表示,信用建设服务机构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力量,是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创新举措,各信用建设服务机构要充分体现自身优势,积极主动协助自治区发改委开展诚信典型选树、行业信用标准制定和协助部门开展联合奖惩与失信专项治理等一系列工作,多措并举、多渠道、多方式发挥信用建设服务机构的积极作用,为自治区信用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会上,商显刚主任就国家信用体系建设形势要求、我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展情况、信用建设服务机构的工作方向等内容为大家作了详细讲解,为信用建设服务机构下一步协同开展行业信用建设提供了思路和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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