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形成全社会关注、参与、践行诚信的浓厚氛围,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从今年起,于每年6月将开展自治区信用宣传月活动。按照2022年信用宣传月活动安排,为展示诚信企业的诚信事迹,根据宣传工作要求,我中心面向全区诚信企业开展相关宣传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诚信故事素材
诚信企业可根据自身诚信事迹构思诚信故事,故事情节包含但不限于生产优质产品,为客户提供的诚信服务,与合作伙伴的诚信交往,与上下游企业的诚信合作,与金融机构的诚信履约等方面内容。有意向的诚信企业可以填写诚信宣传素材申报表(见附件1)报送我中心。
二、鼓励企业负责人亲自宣传
诚信企业负责人可以亲自参与宣传,在荧屏前讲述自己对诚信的理解,企业诚信理念和相关诚信事迹。有意向的诚信企业可填写讲述人报名表(附件2)。
三、其他事项
提供的素材必须是真人真事,对生动、感人的故事素材,我中心将委托相关公司拍摄成为短片或情景剧,通过相关媒体公开发布宣传。如有相关视听素材,可一并报送。
宣传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各诚信企业自愿参加,征集工作将持续开展。
此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信用管理中心
2022年5月13日
(联系人:于喆 冯艳婷)
(联系电话:0471-6659293/6659368)
(联系邮箱:nmgxycjh@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