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示2024年第三批自治区诚信典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04|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专栏: 区内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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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诚信典型选树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内政办发〔2018〕69号)要求,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诚信典型企业选树管理办法〉的通知》(内发改委财金字〔2023〕1032号),经自治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各盟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单位推荐,企业自愿申报,我委严格审核,确定5家企业为2024年第三批自治区诚信标杆企业、55家企业为第三批自治区诚信示范企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个工作日(2024年7月4日-2024年7月3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委财政金融和信用建设处反馈。经公示无异议后,最终名单将通过“信用中国(内蒙古)”网站向社会公布。

此通知。

 

附件:2024年第三批自治区诚信典型层级提升公示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7月4日       

 

(联系人:于喆  冯艳婷,电话:0471-6659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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