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 公示2025年第三批自治区诚信典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13|来源:本站原创|专栏: 区内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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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示2025年第三批自治区诚信典型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诚信典型选树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内政办发〔2018〕69号),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诚信典型企业选树管理办法〉的通知》(内发改财金字〔2023〕1032号)要求,经自治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各盟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单位推荐,企业自愿申报,我委严格审核,确定6家企业为2025年第三批自治区诚信标杆企业、8家企业为第三批自治区诚信示范企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个工作日(2025年3月12日-2025年4月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委财政金融和信用建设处反馈。经公示无异议后,最终名单将通过“信用中国(内蒙古)”网站向社会公布。

此通知。

附件:2025年第三批自治区诚信典型层级提升公示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3月12日

(联系人:于喆、冯艳婷,电话:0471-6659368)


附件:2025年第三批自治区诚信典型层级提升公示名单_00.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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