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相关专家:
2023年6月21日,内蒙古信用促进会组建成立了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智库。随着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深入推进,为更好的为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经促进会研究决定,增补一批智库专家。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面向全国征集信用领域专家。包括政府部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组织、专业机构和相关企业等单位的专家学者,以及在信用政策研究、实践应用、信用数据管理与技术应用等相关领域的专业人才。
二、专家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道德修养和社会责任感;
2.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副处级及以上职务;
3.熟悉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规政策,了解相关行业信用理论、信用监管和信用应用等工作;
4.专家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确因工作需要,资深专家身体状况较好的可适当放宽。
三、专家职责
1.遵守本办法相关规定,履行专家委员会职责,恪守职业道德,遵守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
2.积极参加专家委员会组织的行业信用调查、课题研究、法规政策制定、技术鉴定、项目审查等活动;
3.提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展建议。
四、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报送材料
1.《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智库专家登记表》(见附件);
2.职称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
(二)报送要求
将所有材料扫描件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压缩包命名为“单位/个人名称”。
五、截止时间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0日截止。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内蒙古信用促进会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科创中心北区407B
邮箱:nmgxycjh@163.com
联系人:卢丽娜
电话:0471-6659368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智库专家登记表》
内蒙古信用促进会
202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