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乌海及周边地区产业转型升级规划 (2016—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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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1-1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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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发展现状和面临的形势…………………………………1

  第一节 发展现状……………………………………………1

  第二节 面临的形势……………………………………………2

第二章 总体要求…………………………………………………3

  第一节 转型升级思路…………………………………………3

  第二节 转型升级原则…………………………………………4

  第三节 转型升级目标…………………………………………5

第三章 战略定位和产业布局……………………………………5

  第一节 战略定位……………………………………………5

  第二节 产业布局………………………………………………6

第四章 转型升级重点………………………………………………………7

  第一节 改造提升传统产业……………………………………………8

  第二节 积极培育接续产业……………………………………………9

  第三节 大力发展服务业………………………………………………11

第五章 生态环境建设重点…………………………………………………14

  第一节 构筑生态屏障…………………………………………………14

  第二节 推进绿色低碳发展……………………………………………15

  第三节 加强环境污染防治……………………………………………16

第六章 强化创新驱动………………………………………………………18

  第一节 加强创新能力建设…………………………………………18

  第二节 培育创新主体……………………………………………19

第七章 深化改革开放…………………………………………………20

  第一节 深化体制机制改革…………………………………………21

  第二节 提高对外开放水平………………………………………22

第八章 保障措施………………………………………………………23

  第一节 加强政策引导………………………………………………23

第二节 强化组织实施…………………………………………………25



  

乌海市及周边鄂尔多斯市棋盘井工业园区、蒙西工业园区阿拉善经济开发区(小三角北邻策克、甘其毛都口岸,是呼包银榆经济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十二五”以来,该区域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加快发展特色产业,形成了我国重要的焦化、聚氯乙烯生产加工基地,成为我区最具发展活力的地区之一但是,长期以来主要依靠规模扩张的粗放型发展方式,造成了资源型产业比重较大、产能过剩矛盾加剧、环境污染问题突出,已严重制约了产业健康发展,影响了人民身心健康。推进该区域产业转型升级,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客观要求,是重塑区域产业竞争新优势、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然选择,是改善生态环境、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根本途径。

    依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我区重要讲话精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内蒙古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的若干意见》《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等,编制《内蒙古乌海及周边地区产业转型升级规划》规划期为2016—2020年。



第一章发展现状和面临的形势

第一节发展现状

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综合实力显著增强。2015年,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154.2亿元,“十二五”年均增长10.3%,高于全区0.3个百分点人均地区生产总值16.2元,高于全区9元;工业增加值达到766.4亿元年均增长12%,高于全区1个百分点。

特色优势产业初具规模,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建成国家重要的焦化、聚氯乙烯生产基地,焦炭产能达到2900万吨,聚氯乙烯产能达到260万吨,分别占全区58.8%60.5%精细化工产业初具规模装备制造、新材料战略型新兴产业逐步兴起,服务业加快发展三次产业比例由2010年的1:81:18调整为2015年的0.8:71.7:27.5

基础设施日臻完善,产业发展条件进一步改善。乌海中心城区市政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日臻完善,辐射带动能力明显增强。工业园区基础设施逐步完善,产业承载能力明显提高。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综合立体交通网络体系正在形成。黄河海勃湾水利枢纽工程竣工蓄水,形成环乌海湖经济圈。

创新能力有所提高,节能减排成效明显。截至2015年底,建成自治区级工程研究中心3高新技术企业9R&D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1.6%,高全区0.9个百分点。焦化、电石、铁合金等行业落后产能加快淘汰,生态环境治理、节能减排等工程稳步实施,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完成自治区下达目标,二氧化硫、COD、氨氮、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明显下降乌海中心城区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达到232天,比2010年增加37

第二节面临的形势

“十三五”时期,国家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大创新政策支持力度,推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深入实施区域发展战略,支持节能环保、生物技术、智能制造、高端装备、新能源、“互联网+”等新兴产业发展,支持传统产业优化升级,拓展发展新空间;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支持西部地区发展特色产业,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实施节能、环保、用水、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支持传统制造业绿色改造,支持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园区循环式改造,推进绿色发展;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扩大对外开放,增添发展持续动力。自治区深入实施8337发展思路,加快五大基地建设,推动传统产业新型化新兴产业规模化支柱产业多元化,这些都为乌海及周边地区产业转型升级提供了有利条件。

与此同时乌海及周边地区产业转型升级也面临着严峻挑战。一是产业布局分散。该区域分属三个盟市,园区点多面广,规划和管理体制不统一,同质化竞争激烈。二是产业结构不合理资源型产业比重大,产业层次低、链条短,产能过剩矛盾突出,焦炭、水泥产能利用率仅为48.8%26.5%战略性新兴产业规模小服务业发展滞后三是创新能力不强科技研发投入不足,创新平台建设滞后,创新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领军企业知名品牌较少,核心竞争力不强。四是环境污染问题突出。产业以能源重化工业为主,能源资源消耗大,污染物排放多,区域内工业源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每平方公里排放强度分别为50.2吨、37.2吨和27.7吨,是全国平均水平的2326五是资源约束增强。乌海市已列入国家资源枯竭型城市范围,资源保障能力逐步减弱。

第二章总体要求

第一节转型升级思路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我区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落实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以优化产业布局、调整产业结构、治理环境污染为重点,以延伸发展、循环发展、集聚发展、创新发展为路径,着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产城协调发展,努力将乌海及周边地区建设成为国家资源型地区转型升级示范区和自治区西部地区重要经济增长极。

第二节转型升级原则

坚持市场主导。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调动企业转型升级的积极性,促进要素资源高效流动和优化配置。更好发挥政府的作用,打破行政壁垒,统筹发展规划,加强政策支持,引导区域产业健康发展。

坚持创新发展发挥科技创新在产业转型升级中的核心作用,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快创新体系建设,加强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推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促进产业向价值链高端延伸

坚持绿色发展。强化节能、环保、用水、用地约束,推进绿色清洁生产,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强资源节约和高效利用,形成可持续发展模式,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坚持改革开放深化规划、投资、环保等管理体制改革,建立设施共建、产业共育、环境共治、成果共享的区域联动发展机制,形成推动区域产业转型升级的体制机制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呼包银榆经济区发展战略,大力承接产业转移,提升开放发展水平。

第三节 转型升级目标

产业结构优化升级。2020年,地区生产总值达到3000亿元,“十三五”期间年均增长9%左右。聚氯乙烯、焦化、精细化工等特色优势产业竞争力进一步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比重明显提高,三次产业比重调整0.56930.5

科技创新能力持续增强。创新体系进一步完善,创新平台建设得到加强,形成一批创新型企业和一批创新成果,科技对经济贡献率明显提高。到2020年,R&D占生产总值比重提高到3%

人居环境更加良好。生产方式绿色、低碳水平大幅提高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到2020年,区域内二氧化硫、氮氧化物、PM10PM2.5年均浓度比2015年分别下降25%12%25%15%,区域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70%以上

第三章战略定位和产业布局

第一节战略定位

国家资源型地区转型升级示范区。抓住鄂尔多斯市资源型经济创新发展综合改革试点和乌海资源型城市转型试点机遇,加快资源型产业升级改造,大力承接先进生产力转移,培育接续替代产业,探索资源地区绿色低碳发展新途径、产业转型发展新模式。

全国重要的精细化工基地。强化要素资源整合,依托焦化、聚氯乙烯生产加工基地,加强产业间横向耦合纵向延伸,建设精细化工产业集群,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集团和知名品牌。

自治区跨区域产业合作发展的先行区。创新合作机制,探索区域联动发展新机制,在设施共建、产业共育、环境共治、利益共享等方面先行探索,加快形成优势互补、分工合理、共同发展的格局。

自治区西部地区重要的经济增长极。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不断增强综合经济实力和区域整体竞争力,成为拉动自治区西部地区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

第二节产业布局

突破行政区划界限,优化要素资源配置,调整重大生产力布局,加强产业分工协作,探索园区合作共建新模式,构建“一核四区两基地”产业发展格局。

“一核”:即环乌海湖服务业发展核心区。结合环乌海湖城镇群建设,大力发展金融、信息、物流、科技、商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和商贸、旅游、文化、房地产、健康、养老等生活性服务业,建设乌海湖两岸休闲度假区,提高服务业发展比重和水平。

“四区”乌斯太乌达、千里山蒙西、西来峰棋盘井、低碳产业园区四制造业转型升级集中区以创建环乌海湖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为目标,严格控制钢铁、焦化、电石、铁合金、水泥、聚氯乙烯等资源型产业规模扩张,加快技术改造和升级步伐,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腾出空间重点发展延伸加工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生产性服务业,形成制造业新的增长级。千里山工业园区和蒙西高新技术工业园区不再建设化工项目,重点发展低能耗、低污染产业。

 “两基地”:即黄河两岸特色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和公共实训基地。结合生态治理、移民搬迁、“菜篮子”工程建设等,发展葡萄、肉苁蓉、锁阳、甘草、果蔬等特色农业种植,适度发展规模化养殖。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强化职业技能培训依托乌海职业技术学院、阿拉善经济开发区职业技术学院和重点企业,建设区域公共实训基地,为区域产业转型升级提供人才保障

第四章转型升级重点

立足现有产业基础,发挥区域比较优势,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推动传统产业由规模扩张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积极培育接续产业,提高服务业比重和水平,促进传统产业新型化、新兴产业规模化、支柱产业多元化,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第一节改造提升传统产业

煤炭。按照大型化、现代化、集约化、生态化要求,严格控制新增煤炭开采总量,进一步整合煤炭资源,推动煤炭企业联合重组。积极推广煤层气开采充填开采、保水开采和煤与瓦斯共采等先进技术,提高资源采出率和疏干水利用率。推进煤炭清洁、分级、分质利用,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2020年,煤矸石、煤泥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

电力。逐步淘汰落后小火电机组,改造升级现有燃煤机组,鼓励园区根据新增负荷建设配套自备电推动余热、余压发电实现能源梯级利用。鼓励发展背压机组解决城市集中供热。支持存量机组与高载能企业重组,推动电力与化工、特色冶金等高载能产业煤电用一体化发展。

焦化。严格控制焦炭新增产能实行减量调整。加快焦化技术升级换代,大力推广干熄焦、入炉煤调湿、焦炉大型化等工艺技术和装备,降低资源消耗,减少环境污染。推进企业联合重组,做大做强神华、庆华等上下游一体化大型焦化企业集团。利用既有焦化产能,探索低阶非粘结性劣质粉煤高硫煤制焦—焦炭气化—焦炉煤气煤焦油精深加工循环产业发展路径。2020年,焦炭生产能力控制在2500万吨以内,煤焦油、焦炉煤气等副产品综合利用率达到100%

氯碱化工。控制电石、烧碱、聚氯乙烯新增产能加快氯碱行业升级改造大力推广先进干法乙炔、大型密闭式电石炉、大型聚合釜、低汞触媒、零极矩电解槽等工艺技术装备积极探索乙烯氧化法原料路线改造,加强无汞触媒开发应用,促进聚氯乙烯行业低能耗、规模化、低汞无汞化生产。推动煤炭、电力、氯碱企业联合重组,促进煤电一体化发展大力发展聚氯乙烯系列深加工产品。到2020年,聚氯乙烯生产能力控制在260万吨以内电石炉气综合利用率达到100%聚氯乙烯深加工率达到20%以上。

冶金建材。加快钢铁企业技术进步和产品结构调整,提高优质钢比重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控制铁合金总量,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加强高铝粉煤灰提取氧化铝技术创新,构建煤---铝循环产业链。压缩水泥产能,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鼓励现有水泥企业消纳粉煤灰、电石渣、冶炼炉渣、脱硫石膏等工业废弃物。积极发展新型建筑材料和陶瓷产品,开发超白光伏玻璃、镀膜玻璃、钢化玻璃、真空玻璃等特种玻璃。到2020年,钢铁产能控制在500万吨以内,水泥产能控制在1500万吨以内。

第二节积极培育接续产业

精细化工。发挥氯碱、焦化、有机硅等基础化工优势,推进产业间横向耦合、产业链纵向延伸,大力发展14—丁二醇、聚乙烯醇(PVA)等系列深加工产品,培育医药、农药、合成染料、有机颜料、涂料、功能性高分子材料等产品,打造精细化工产业集群,形成新的支柱产业。

新材料。大力发展无机非金属新材料、有机高分子材料、功能复合材料以及纳米新材料。加快培育硅材料产业,发展工业硅、有机硅多晶硅、单晶硅及系列产品,建设硅材料供应基地。依托焦化、硅铁产业优势,积极发展碳纤维、金属镁及镁合金、铝硅合金等系列

装备制造。围绕矿山开采、化工、冶金、建材等特色产业,积极承接装备制造产业转移,大力发展煤机、化机、风机及零部件等特色装备制造产业。做大做强陕汽新能源汽车发挥规模效应,带动汽车零部件等配套产业发展。鼓励发展高端铸造、锻造机械维修产业。

新能源和节能环保。利用治理后的矿区废弃地采煤沉陷区,适度规划布局光伏发电项目。鼓励发展垃圾发电抽水蓄能、瓦斯发电等新能源。加快推广风光互补发电分布式发电。加强电力、冶金、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节能技术装备研发,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推动高效节能锅炉窖炉、高效电动机、半导体照明、绿色建材等高效节能产品应用。加强大气治理重点技术装备和新型水处理技术装备的研发应用,推进垃圾和危险废弃物处理处置产业化。

特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葡萄基地建设打造精品葡萄产区,形成区域地理品牌。依托葡萄资源优势,建设各具特色的葡萄酒庄园,培育汉森、金沙臻堡、吉奥尼、阳光田宇等葡萄酒品牌,提高知名度和美誉度。推动葡萄籽(皮)药用开发、葡萄酒具生产、葡萄旅游观光、葡萄酒文化交流等关联产业发展,构建规模发展、多点提升、品牌支撑的新型葡萄产业链条,形成西部地区独具特色的葡萄产业基地。积极发展肉苁蓉、锁阳、甘草等沙漠种植产业,大力开发药品、保健品等深加工产品。加强“菜篮子”工程建设,适度发展规模化养殖。

第三节大力发展服务业

现代物流业。打破地区、部门和行业分割,建立统一开放、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区域物流市场体系。培育第三方物流龙头企业,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优化物流企业供应链管理服务,提高物流企业信息化、智能化、精准化水平,推广企业零库存管理等现代管理模式。加强区域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推进云计算、物联网、北斗导航及地理信息等技术在物流智能化管理方面的应用。完善物流建设和服务标准,引导物流设施资源集聚集约发展,培育一批大型物流园区和配送中心。实施乌海市现代物流改革创新试点,在体制机制、政策环境、服务模式、投资方式等方面积极探索,积累物流业发展经验。

    旅游休闲产业。发挥区域旅游资源优势,建立旅游联盟,构建无障碍旅游区,打造西部旅游集散中心和特色旅游目的地整合大漠、大湖、大山、湿地等独特景观,融合蒙元、宗教、黄河、书法、赏石等历史文化元素,促进旅游与文化、体育、农业、工业等深度融合,开发葡萄采摘、葡萄酒品鉴、沙漠旅游、沙漠越野、房车营地、户外野营、低空飞行、水上运动、矿山体验、温泉养生、工业浏览和草原旅游等旅游产品,形成多样化、特色化、差异化的旅游产品体系,打造知名旅游品牌。加强与周边地区的旅游合作,共同开发精品线路,重点培育乌海市—银川市—阿拉善左旗旅游环线、乌海市—阿拉善左旗—额济纳旗—阿拉善右旗旅游支线、乌海市—阿拉善左旗—阿拉善右旗旅游支线、乌海市—磴口县—杭锦后旗—临河区旅游支线。进一步完善乌海城市文化娱乐、商务会议和休闲购物功能,提升旅游接待、集聚能力,以海勃湾水利枢纽、甘德尔山旅游区、黄河湿地生态旅游区、中国书法城为载体,完善精品旅游区的基础设施和旅游服务设施提升旅游景区档次丰富旅游产品和服务内容。举办黄河明珠文化节、书法产业博览会、黄河文化美食节、全国汽车场地越野锦标赛和乒乓球、网球等地区性、全国性的节庆和赛事活动。培育竞争力强的大型旅游企业,开拓国内外旅游市场,探索推行区域旅游一票通。到2020年,旅游接待人数力争突破500万人次。

商贸流通业。加强现代流通体系建设,优化区域流通网络布局,以乌海市为中心,有序推进商贸中心和商业街建设。积极引进国内外大型商业批发零售企业支持发展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特许经营等新型流通方式。加快建设和改造升级一批农产品批发市场、社区商业网点,提高城市供应保障能力。推进城乡双向流通体系建设,实现农村牧区便民连锁超市全覆盖。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推进电子商务集聚区建设,壮大聚氯乙烯、焦炭等特色产品交易中心,吸引国内外大型电子商务企业服务中心营运中心落户,培育本土电子商务企业深化区域大型企业和普及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推进产品网络销售,提高电子商务覆盖率和普及率。

金融业。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做大做强地方金融,培育多层次资本市场,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水平。支持乌海市发展科技金融、物流金融、融资租赁、金融后台服务等,建设区域金融中心。做大做强鄂尔多斯银行、乌海银行、阿拉善农村商业银行等地方性金融机构,积极培育发展互联网金融。支持各类金融机构在乌海市设立分支机构,加快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等发展,开发适应区域经济发展的新型金融产品,实现金融资源共享。鼓励设立创业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共建投融资平台。建立区域企业资信评级体系和金融信息共享机制,组建信用担保体系区域联盟。加快现代保险服务业发展,支持保险资金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参与区域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区域金融安全网,共同防范金融风险。

信息服务业。加快城市基础网络工程和宽带乡村工程建设,推进“三网”融合,实现大幅提速降费,促进信息消费。整合区域信息资源,加快大数据平台建设,推进云计算、物联网、互联网、大数据在农牧业、工业、商业、物流、旅游、教育、医疗等领域的应用,大力发展“互联网+”产业。加强智慧乌海建设,加快实施乌海国家信息惠民试点示范工程。

第五章生态环境建设重点

建立健全区域生态环境建设联动机制,严格按照主体功能定位推进生态一体化建设,加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形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可持续发展模式,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第一节构筑生态屏障

加强生态保护和建设。加强黄河沿岸生态建设,实乌兰布和沙漠生态综合治理工程,重点建设生态防护林,恢复河道两侧湿地生态系统,提高黄河沿岸绿化覆盖和生态安全水平。实施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天然林资源保护等国家重点林业生态工程,在乌海湖周边、矿区沉陷区、废弃物堆积区和农用防护林区等重点地区规划建设一批林业生态绿化项目,提升城市绿化景观品质。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探索矿区生态恢复的有效途径推动治理区域逐步由城区矿区结合部向矿区深部延伸按照保护优先、科学修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原则,推动龙游湾、万亩滩湿地保护、建设和开

加强水环境保护严禁在黄河两侧防护范围内布局污染企业,加强入河排污口整治,加快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高污水收集率和处理水平,确保河流水质清洁安全。围绕乌海湖建设改造现有山洪河道,宜湖则湖、宜河则河,基本建成城市河湖水系,构建以百里黄河为轴心的健康水生态体系。加强供水保障工程建设,优化用水结构。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区域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加强水源地保护,建设节水型社会。

第二节推进绿色低碳发展

节约集约利用资源。坚持合理、节约、集约、高效开发利用土地,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政策及标准,建立健全园区用地节地准入体系,推动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利用,鼓励对现有工业用地追加投资、转型改造,提高土地使用效率,优先保证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强化节能目标责任制,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推广先进适用节能技术,组织实施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强化对企业的节能监管,引导企业开展合同能源管理,以市场化手段推动企业节能降耗。严格落实用水标准,推广干法熄焦、空冷机组等节水工艺技术及装备,推进高耗水行业节水改造,有效降低单位产品水耗,加强中水回用及矿井疏干水利用。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以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提高资源产出率为目标,推进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循环经济发展,构建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加快推进焦化、氯碱化工、硅化工、冶金建材等多产业纵向延伸、横向融合、链式衔接、融合发展,企业内部、企业间、园区间资源循环利用产业链,实施能量梯级利用、资源循环使用,全面推进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逐步形成企业小循环、园区中循环、区域大循环的循环经济体系。加强清洁生产审核,积极推广余热余压回收、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等技术,抓好焦化、聚氯乙烯、特色冶金、建材、电力等行业清洁生产。加强煤炭等共伴生矿产资源及煤矸石、粉煤灰、电石渣、焦炉煤气、电石炉气等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工业废气、余热等综合利用,发展建材、电力、化工等产业。

第三节加强环境污染防治

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化工行业推行泄露检测与修复技术,所有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完成油气回收治理,新建加油站、储油库必须同步建设油气回收治理设施。2017年底前完成化工、焦化、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的治理。

深化工业污染治理。加快电力、钢铁、水泥、焦化等重点行业污染防治设施提标改造,推进脱硫、降氮、除尘工程建设,加大无组织排放治理力度,确保企业稳定达标排放。2017年底前,钢铁企业焦炉完成干熄焦技术改造,支持鼓励独立焦化企业建设干熄焦装置,余热发电应全部纳入供电网络。电石炉出炉口必须配备具有独立抽风系统的高效烟气捕集罩和除尘系统,加强原料和工况控制,减少事故排放。石灰窖必须安装袋式除尘或高效电除尘器。从20181月起,现役燃煤发电机组执行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限值。从20201月起,现有钢铁、水泥、焦化、电石、铁合金行业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禁止新建20t/h及以下的燃煤锅炉。20169月底前全部淘汰10t/h及以下的燃煤锅炉。2017年底前全部淘汰20t/h及以下的燃煤锅炉。20t/h以上在用燃煤锅炉必须进行环保改造,确保达到新的排放标准。

加大物料堆场扬尘污染控制。2016年底前,工业园区、城市建成区及周边企业的各类物料堆场要实现全封闭;堆场场坪、路面实施硬化处理,实现物料密闭输送,装料、卸料处配备吸尘、喷淋等防尘抑尘设施。

加强矿区污染治理。实行矿区环境治理属地管理。全面开展矸石自燃治理,2017年底前取得明显成效。加快推进煤田灭火工程,到2020年实现矿区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强化矿山开采、储存、装卸及运输过程扬尘防治,2016年底前完成采区道路和矿区公共道路的硬化工作,2017年底前完成排土场规范化整治。

加强环保设施建设。完善园区污水处理、固废处理等保设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加强园区与城市环保设施的衔接,推进环保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推行PPP模式,完善收费和价格机制,采取特许经营、委托经营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公共环保基础设施。积极引进第三方环保服务公司,推动以市场化方式进行污染治理。加强园区公共绿地建设,提高园区绿化覆盖率。

强化污染源头控制。充分运用区域环境大数据,组织开展区域产业规划转型升级规划环评和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环评,以环境容量和环境质量定布局、定产业、定项目。相关盟市要对区域内工业园区发展规划进行规划环评,实行源头控制,优化工业布局,调整工业结构。

第六章强化创新驱动

    

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创新体系建设,完善创新环境,强化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不断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全面增强主导产业核心竞争力。

第一节加强创新能力建设

加强创新平台建设。整合区域创新资源,围绕区域特色产业和转型升级关键技术,支持建设一批区域性国家和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公共创新平台,联合开展共性技术攻关。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整合科研资源,面向市场提供专业化研发服务。加快阿拉善高新技术孵化园建设,形成区域科技企业孵化和中试基地。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共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联合开展协同创新。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设立院士专家工作站鼓励引进或并购国内外创新能力强的企业和研发机构。支持建设国家和自治区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提高创新承载能力。

完善创新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区域技术(产权)交易市场,支持技术(产权)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跨领域、跨区域、全过程集成服务,促进科技成果加速转移转化。加快推进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跨区域、跨行业、跨所有制整合重组,发展面向设计开发、生产制造、售后服务全过程观测、分析、测试、检验、标准、认证等服务。培育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开展面向企业的知识产权培训、专利运营、分析评议、专利代理和专利预警等服务。鼓励发展科技咨询、科技集成、科技金融等服务。

第二节培育创新主体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建立健全企业创新激励机制,支持庆华、君正、鄂绒、蒙西、中盐、海化等骨干龙头加强技术研发,形成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创新型领军企业,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推进科技服务事业单位转制,鼓励科技人员创办科技服务企业。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依托四大工业集聚区阿拉善高新技术孵化园、乌海职业技术学院等,支持建设一批众创空间。利用老厂房、旧仓库、旧街区等存量房,探索孵化器+创业风险投资众创空间新型孵化模式。

加强创新人才培养。落实创新人才激励政策,赋予创新领军人才更大的人财物支配权、技术路线决策权,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分享比例,支持企业实施高层次创新人才股权和期权激励,培养和引进一批高层次创新人才。依托乌海职业技术学院、鄂尔多斯职业学院、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阿拉善经济开发区职业技术学院,围绕重点领域、重点工程,强化职业技能培训。整合区域人才信息资源建设区域统一开放的人力资源公共服务平台

第七章深化改革开放

深化区域行政管理制度改革,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地区与地区、产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形成推动区域产业转型升级的体制机制。提高对外开放水平,促进要素有序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市场深度融合。

第一节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深化规划管理制度改革。统筹规划乌海及周边地区产业发展,四大工业集中区总体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重新核定四大工业集中区面积和四至范围,确定产业定位和发展方向,未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不得擅自扩大园区面积,调整园区产业定位和发展方向。

深化项目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减少前置审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快建立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对乌海及周边地区新建工业项目,自治区相关部门要加强监督,及时纠正违规审批和建设行为。加强项目准入管理,严格按照产业定位及准入标准引进项目,不符合产业定位和准入标准的项目不得核准或备案,不得办理规划、土地、节能、环保等相关手续。

深化环境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区域环境联防联控协调机制、环境预警应急响应联动机制和环境执法联动机制,设立跨区域环保机构,统一区域环境监察执法。依托自治区环保云、环保物联网,建设区域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开展大数据分析应用,实现区域内共享,提高环境监管水平。建立覆盖区域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污许可证制,完善排污权交易制度。建立区域内统一的环境质量评价和考核指标体系。推进环保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建立环保黑名单制度,加快建立环保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

建立区域合作共建机制。支持三盟市发挥区域整体竞争优势,通过共同投资、“飞地”等形式开展园区合作共建,共同培育特色产业集群。共建园区实现的增加值利润、税收等利益由共建双(三)方共享;所需的土地、水、节能、环保等要素保障,由共建双(三)方共担。

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运用市场机制、经济手段、法治办法,严格环保、能耗、技术标准,倒逼煤炭、焦化、电石、水泥、铁合金等过剩产能退出,有效化解产能过剩矛盾。加快推进人口城镇化相关领域改革,释放刚性需求和改善性需求,稳定房地产市场,有序化解商品房库存。做好政府债务置换、民间借贷监管等工作,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深入开展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行动,通过减税降费减轻一部分、金融机构分担一部分、深化改革消化一部分、企业挖潜压缩一部分,着力改善企业发展环境,增强优质企业竞争力。强化产业政策引导,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引导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化和高品质转变,补齐产业发展短板。

第二节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加强区域合作。落实呼包银榆经济区发展战略,主动接受呼包鄂、银川等周边地区的辐射带动。加强与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的合作,大力承接产业转移。加强政府、企业的信息交流与合作,打造区域对外交流合作平台,实现信息互通共享。建立区域统一的招商引资平台联合开展招商引资。充分调动社会力量,支持建立各类跨区域合作组织。

扩大对外开放。依托京藏公路、荣乌公路、包兰铁路、临哈铁路等交通干线通道,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倡议,加强与俄罗斯、蒙古国在资源开发、生产加工、经济贸易、旅游文化等领域合作,强化与中亚等国家的联系,扩大向北、向西开放。加强与天津、秦皇岛等港口合作及策克、甘其毛都等口岸对接,加快内陆建设,实现通关便利化积极支持企业开展国际产能合作,带动水泥、焦化、聚氯乙烯、聚乙烯醇等特色优势产品、技术、装备“走出去”,拓展国际市场。

第八章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政策引导

产业政策。制定乌海及周边地区产业发展负面清单,综合运用市场机制、经济手段和法制办法,积极稳妥化解产能过剩。禁止高能耗、高污染项目建设,不再审批钢铁、电石、铁合金、水泥、焦化等重污染行业新增产能项目。以煤炭、电力、钢铁、焦炭、水泥、电石、铁合金等行业为重点,制定高于国家的落后产能淘汰标准,强化安全、环保、能耗、物耗、质量、土地等约束,形成落后产能退出长效机制。设立产能退出引导基金,支持优势企业兼并、收购、重组落后产能企业,支持通过等量或减量置换发展先进产能,支持高能耗、高污染项目退出市场。

财税政策。国家循环济园区建设节能减排等专项资金,以及自治区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基金)、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基金)、环境治理专项资金、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等,对乌海及周边地区园区和项目建设给予倾斜支持。通过国家和自治区专项基金引导,支持乌海及周边地区设立天使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和产业发展基金。鼓励社会资金发起设立私募基金。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多种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园区基础设施、公共创新平台等项目建设、运营和管理深入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科技创新、资源型城市转型、企业兼并重组等相关财税政策。

金融政策。健全科技创新金融服务体系,鼓励金融机构创新科技金融产品和服务,开展科技保险、科技担保、知识产权质押等科技金融服务。加强技术和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建立从实验室研究、中试到生产的全过程科技创新融资模式,促进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进一步完善融资性担保体系,支持工业园区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和信用担保公司,探索“助保贷”等融资担保模式。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上市、发行债券等,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开展排污权质(抵)押贷款、绿色信贷试点,实行重污染企业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

环保政策。统一区域内环境准入条件和污染物排放标准,从20161月起,新建燃煤发电机组达到超低排放要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35mg/m350mg/m310mg/ m3对工业园区大气污染排放指标实行统一管理,以总量定项目,以总量控产能,新增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粉尘的建设项目实行区域内现役源2倍削减量替代;对电力、焦化等重点行业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定区域环保电价补贴政策,对达到超低排放标准的电力企业,落实环保电价补贴,并优先安排上网,增加发电小时;对其他行业达到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的企业,降低工业用电价格;对未按时达标的企业,将取消电价优惠补贴政策,并加大处罚力度,采取限产、停产等整治措施,情节严重的予以关停。

第二节强化组织实施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的乌海及周边地区产业转型升级规划协调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区域规划实施、审批园区产业规划、研究重大项目布局、协调地区利益分配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

严格落实责任。鄂尔多斯市、乌海市、阿拉善盟要对区域产业转型升级和环境污染治理负总责,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切实加强领导,细化措施,落实责任,确保完成规划任务。自治区有关部门要制定相关配套措施,加强协调配合,强化指导和监督,形成工作合力。

强化监督管理。建立事前报告、事中监管、年终考核、中期评估的监督管理机制,切实保障规划实施。事前报告,即相关盟市政府按年度制定规划实施方案和重点项目投资计划,报规划协调领导小组备案。事中监管,即自治区相关部门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规划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组织两次规划执行总体情况监督检查,自治区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科技创新、项目建设、土地利用、能源节约、质量标准、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监督检查,并及时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报告。年终考核,即建立规划实施考核评价体系,由规划协调领导小组按年度对相关盟市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自治区党委、政府,同时对规划实施不力的盟市主要领导进行问责。中期评估,即规划实施中期,委托第三方开展规划实施情况评估,总结规划实施经验,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加以调整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