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开展对照国务院办公厅通报部分地区违规上马“两高”项目问题
自查自纠专项行动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0-20 09:14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印发专项行动方案,对照国务院对部分地区违规上马“两高”问题的通报,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吉林省辽源市能耗双控工作不力、“两高”项目违法问题突出的通报及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中国有色集团下属沈阳矿业公司节能降耗推进不力、环境管理不到等问题的通报,深入开展本地区“两高”项目存在问题自查自纠。

《方案》指出,各盟市要以“有则整改,无则加冕”的工作态度、以“刀刃向内”的勇气,以壮士断腕的决心,以实实在在的行动,对《方案》提出的9个方面20个问题认真对照检查,做到引以为戒,举一反三,以鉴往来,久久为功。同时也要自觉照镜子、正衣冠,查摆本地区存在的其他问题,一并纳入整改台账,抓好整改落实。

《方案》强调,自查自纠工作要做到“五个结合”。即对照检查要与“两高”违规项目专项行动相结合起来;要与“两高”违规项目清理整改情况明查暗访及“回头看”指出的问题相结合起来。整改工作要与“两高”违规项目整改“清零”任务相结合起来;要与“两高”违规项目清理整改及处置意见台账相结合起来;要与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审计专项行动相结合起来。

《方案》要求,各盟市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聚焦问题对号入座,结合各自职责,主动认领,盯着问题落实责任、盯着问题抓整改,做到边查边改,真查真改,立查立改,确保2021年底前完成整改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