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0495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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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9-26 17:23

(2021)内发改办提复字第22号


关于对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

第0495号提案的答复


武也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黄河海勃湾水利枢纽库区生态保护和治理工作”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海勃湾水利枢纽对内蒙古黄河干流防凌防汛安全、水资源优化配置、治理乌兰布和沙漠、水环境改善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地位。

您提出的 “将黄河海勃湾水利枢纽库区生态保护及生态治理项目纳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及“十四五”规划的重要内容,成为建设黄河流域内蒙古段生态安全屏障,实现水生态保护、水安全保障、水资源有效统筹、协调推进的具体举措”。国家《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提出,“要完善以骨干水库等重大水利工程为主的水沙调控体系,优化水库运用方式和拦沙能力”。2021年3月12日自治区党委、政府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已将“加快推进海勃湾水利枢纽库区综合治理,提升库区周边乌兰布和沙漠的防沙治沙控沙能力”纳入其中。

您提出的“推进乌兰布和沙漠治理”,近几年来,乌兰布和沙漠依托三北防护林、天然林保护、京津风沙源治理、退耕还林还草、退牧还草等国家重点生态工程项目及相关地方防沙治沙工程,经过多年治理, 乌兰布和沙漠东缘形成了长191公里、宽500—1000米的绿色防风固沙林带。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联合印发《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将阿拉善盟的阿拉善左旗、阿拉善右旗;巴彦淖尔市的乌拉特中旗、乌拉特前旗、磴口县纳入北方防沙带治理县域范围,乌海市市海勃湾区、海南区列入黄河重点生态区进行区域性综合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 2021年, 我委将通过内蒙古高原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黄土高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进一步加大对乌兰布和沙漠治理的资金支持力度。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帮助。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5月26日


签 发 人:龚明珠

联 系 人:张丽娟

联系电话:6659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