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的
实施办法》的通知
内发改体改字[2020]98号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的实施意见》(发改体改[2019]1494号)精神,按照自治区政府工作部署,我委牵头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建立健全企业家
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的实施办法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