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市场准入方面意见建议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1-21 00:00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面实施以来,列入清单的禁止或许可事项逐年减少,对于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实现平等准入、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为进一步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组织实施工作,现征集内蒙古自治区范围内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相关问题,包括: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之外违规另设的市场准入行政审批;各种形式的市场准入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

征集问题线索仅限于市场准入方面审批政策及管理措施,不包括办理市场准入环节发生的吃拿卡要、态度恶劣等违法违纪问题,不包括准入后管理措施,此类问题不在受理范围,请向相关部门反映欢迎对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反映相关问题,同时,反映的问题线索应当包括涉及的行业或领域、所属地区及部门、问题表现形式及不利影响,并尽可能详细地提供有关材料注明反映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有关行业协会、商会、企业、个人或其他市场主体均可将有关问题以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反映给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我们将向有关部门、地区反馈并协调解决

  邮寄地址(邮编)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发展大厦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体改处010098)

  电子邮箱:nmgfgwtg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