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8/2021-59707 | 主题分类 |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 文化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 文 号 | 内发改社字〔2021〕818号 |
成文日期 | 2021-08-11 | 公文时效 |
索 引 号 | 000014348/2021-59707 |
主题分类 |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 文化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
文 号 | 内发改社字〔2021〕818号 |
成文日期 | 2021-08-11 |
公文时效 |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文化和旅游厅 广播电视局关于对拟列入国家“十四五”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储备项目公示的公告
按照国家“十四五”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实施方案要求,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文化和旅游厅、广播电视局初步遴选了我区列入“十四五”时期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储备项目上报国家。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文化和旅游部会同相关部门审核同意,现对我区通过审核的储备项目通过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文化和旅游厅、广播电视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有相关意见建议,请及时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将意见建议反馈至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文化和旅游厅、广播电视局。
公示时间:2021年8月11日-2021年8月17日(工作日期间)
联系电话:6659120 6322426 4590220
传 真:6659200 6968787 4590061
电子邮箱:shc244@126.com nmgdzhgb@163.com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内蒙古自治区广播电视局
2021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