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500000115122125/2024-00312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教育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 文 号 | 内发改社字〔2023〕1636号 |
成文日期 | 2023-12-29 |
索 引 号 | 111500000115122125/2024-00312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教育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
文 号 | 内发改社字〔2023〕1636号 |
成文日期 | 2023-12-29 |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度第二批建设培育产教融合型试点企业名单的通知
各盟市发展改革委、教育(教体)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发展改革委、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赋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发改社会〔2023〕699号)以及建设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的有关要求,经企业自愿申报、部门联合审核、面向社会公示等工作程序,现公布2023年度第二批自治区建设培育产教融合型试点企业名单,入围企业同步列入自治区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信息储备库。为做好入围企业的建设培育工作,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各盟市要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相关政策要求,进一步加强政策指导和宣传,有针对性地制定具体可操作的工作举措,积极推动纳入建设培育范围的试点企业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创建产教融合型企业,努力构建教育和产业融合发展新格局。
二、试点企业要以多种方式参与举办教育,深度参与“引企入教”改革,推动学生到企业实习实训制度化、规范化,发挥企业自身重要主体作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协同创新和成果转化机制,提高企业职工在岗教育培训覆盖水平和质量。要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信经营,加强管理,不得侵犯学生人身权利和其他合法权利,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关于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的相关规定。试点企业要在本通知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制订并向社会公开发布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三年规划,并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备案。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度第二批建设培育产教融合型试点企业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12月29日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联系人:李海康,0471-6659198)
(自治区教育厅联系人:冯强,0471-2857008)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系人:常洁,0471-6944457)
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度第二批建设培育产教
融合型试点企业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企业信用代码 |
1 |
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91150000720133450X |
2 |
内蒙古和利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91150100MA0PYGTR48 |
3 |
内蒙古大恒建设有限公司 |
91150105MA0MYJ5L8R |
4 |
内蒙古匠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91150118MAC1RKP51W |
5 |
内蒙古天幕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91150402MA0Q51YH6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