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1500000115122125/2024-01567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
发布机构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文  号 内发改环资函〔2024〕109号
成文日期 2024-02-22 公文时效
索 引 号 111500000115122125/2024-01567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
发布机构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文  号 内发改环资函〔2024〕109号
成文日期 2024-02-22
公文时效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内蒙古智途新材料有限公司年处理30万吨固体金属废料加工再生资源利用项目节能审查不予通过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4-02-27  来源: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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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申请办理内蒙古智途新材料有限公司年处理30万吨固体金属废料加工再生资源利用项目节能审查的请示》(通发改环资字〔2023〕654号)及有关材料收悉。2023年12月25日,我委委托第三方进行评审并出具了评审意见。依据《关于〈内蒙古智途新材料有限公司年处理30万吨固体金属废料加工再生资源利用项目节能报告〉评审意见的报告》(华测评审〔2024〕2号)及相关材料,经审查,该项目固废金属原料、产品方案、产品质量、生产工艺、设备、流程描述不清,生产工艺系统与某些产品不匹配;能源结构和综合能源消费量核算有重大漏项;综合能源消费量、综合能耗、主要产品单位能耗、产值能耗、增加值能耗等指标都需要重新核算;项目节能报告未达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等文件的规范和深度要求。

鉴于以上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令2023年第2号)、《内蒙古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内发改环资字〔2023〕877号)等要求,我委决定不予批复该项目节能报告审查意见。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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