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1500000115122125/2020-157113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 石油与天然气
发布机构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文  号 内发改能源字[2017]467号
成文日期 2017-04-17 公文时效
索 引 号 111500000115122125/2020-157113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 石油与天然气
发布机构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文  号 内发改能源字[2017]467号
成文日期 2017-04-17
公文时效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03  来源: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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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盟市发展改革委,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发展改革委:

  为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石油发展“十三五”规划》、《天然气发展“十三五”规划》以及《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自治区能源开发局组织编制了《内蒙古自治区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十三五”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十三五”规划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4月17日

  

内蒙古自治区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十三五”规划


  内蒙古自治区是我国重要的能源基地,石油天然气资源开发利用和煤制燃料产业发展在我国占有重要地位。科学规划布局和引导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是推动能源基地建设的客观需要,有利于促进石油天然气和煤制燃料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有利于提高石油天然气开发利用水平,对保障油气供应安全、防治污染、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等都具有重要意义。

  我区委托国内权威咨询机构对我区能源管道建设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根据研究结果,“十三五”期间,我区尚未形成规划建设甲醇、二甲醚等能源输送管道的实际需求,因此,本规划是结合全区石油天然气和煤制燃料产业发展以及石油天然气供需预测而编制的石油天然气(包括煤制油、气)长输管道的建设规划(不包括城镇燃气管网),在实施过程中,将根据形势变化适时进行调整。

  一、发展现状

  (一)发展成就

  “十二五”期间,我区石油天然气产业稳步发展,原油产量基本稳定在180万吨左右,2015年全区原油产量179万吨;天然气产量由2010年的203亿立方米提高到2015年的290亿立方米,年均增长7.4%;中国石油呼和浩特石化公司原油加工能力由150万吨扩建到500万吨,实际原油加工量由2010年的125.6万吨增加到2015年的369.4万吨,年均增长24.1%,成品油产量由2010年的89.4万吨增加到2015年的297.6万吨,年均增长27.2%;煤制燃料产业实现了突破式发展,煤制油产能达到124万吨,占全国已建成产能的52%,煤制油产量由2010年的53.7万吨增加到2015年的90.6万吨,年均增长11%,占当年全国煤制油产量的79%;煤制气产业实现了从无到有的突破,2015年产能达到17.3亿立方米,占全国已建成产能的56%,产量达到9.1亿立方米,占当年全国煤制气产量的48%。在全区石油天然气供给能力明显增强的同时,全区石油天然气消费水平不断提高,成品油消费量由2010年的765万吨增加到2015年的809万吨,年均增长1.1%;天然气消费量由2010年的32.4亿立方米增加到2015年的51.4亿立方米,年均增长9.7%。

  在石油天然气供需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我区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得到加强,原油、成品油、天然气、煤制气管道建设都取得了很大成就。截止“十二五”末,全区已建成油气长输管道29条,管道总里程7936公里(区内里程5089公里),已覆盖除兴安盟以外的11个盟市。其中,原油管道4条,管道总里程1947公里(区内里程1094公里),输送能力2205万吨;成品油管道2条,管道总里程660公里(区内里程481公里),输送能力391万吨;天然气管道(煤制气管道)23条,管道总里程5329公里(区内里程3514公里),输气能力387亿立方米。

  1.原油管道:围绕油田开发、原油进口和原油加工,到“十二五”末全区已建成4条原油管道,其中,长呼原油管道是呼石化500万吨扩建工程的配套管道,将长庆油田原油输送至中国石油呼和浩特石化公司,输送能力500万吨/年,于2012年建成投产;中俄原油管道(漠大线)是我国进口原油管道,输送能力1500万吨/年,过境呼伦贝尔市,于2010年建成,2011年正式投产;苏一联至嵯岗原油管道和阿尔善—赛汉塔拉原油管道分别是海拉尔油田和二连油田配套原油输送管道,输送能力分别为100万吨和105万吨,建成投产时间分别为2009年和1989年。

  2.成品油管道:“十二五”期间我区成品油管道实现了零的突破,建成了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成品油管道和宁夏石化成品油外输管道。呼包鄂成品油管道是呼石化500万吨扩建工程配套建设的成品油销售管道,输送能力200万吨/年,于2014年建成投产;宁夏石化成品油外输管道将宁夏石化成品油输往我区乌海、巴彦淖尔及周边地区进行销售,是蒙西地区的重要油源,输送能力191万吨/年,建成时间为2014年。

  3.天然气管道:“十二五”期间,我区天然气管道建设取得显著成就:一是于2012年建成了长呼复线天然气管道,输气能力40亿立方米/年,解决了呼包鄂地区管道输气能力不足的问题。二是开工建设了呼和浩特—张家口—延庆输气管道内蒙古段项目,使鄂尔多斯地区天然气供应区域逐渐向内蒙古中东部地区扩展。三是建成了双胜至通辽天然气管道,填补了蒙东地区常规天然气管道建设的空白,为蒙东地区开拓了重要的气源;四是建成了由民营企业投资的苏米图—东胜—准格尔天然气管道,投资主体多元化改革取得重要进展。

  4.煤制气管道:“十二五”期间我区油气管道建设开辟了新的领域,建成了大唐克什克腾旗煤制气项目配套管道克什克腾旗—北京煤制气管道,这是我国第一条煤制气管道,该管道的建成投产使首都北京天然气供应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同时也为赤峰及其周边地区生产生活提供了重要气源。

  (二)主要困难和问题

  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经济增速放缓,特别是2014年下半年国际油价大幅下跌,对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产生了较大影响。

  一是成品油管道投资力度减弱。成品油消费增速回落、特别是柴油消费明显放缓导致成品油管道建设的经济性和紧迫性下降。多数投资者对“十三五”期间我区成品油消费增长的预期比较低,中石油、中石化等主要投资主体“十三五”期间均未在我区规划建设新的成品油管道。

  二是油气外输管道建设面临很大的不确定性。受油价大幅下跌和成品油消费税税率提高的双重打压,煤制油、煤制气企业经营更加困难,企业投资积极性受到较大影响,煤制油、煤制气管道的油源和气源面临很大的不确定性,有关管道项目的实施将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

  三是天然气管道区域布局不平衡。受气源、消费市场等因素的制约,蒙东地区天然气管道建设相对滞后。目前全区已建成天然气管道23条,已通天然气管道的旗县31个,东部5个盟市已建成的天然气管道只有3条,通管道天然气的旗县只有3个,天然气消费量只占全区的5%左右。此外,由于投资效益相对较低,西部盟市远离气源的旗县天然气管道建设也相对滞后。

  四是配套储气设施建设相对滞后。由于我区尚未发现适合建设大规模地下储气库的地质构造,同时LNG储气库建设经济性较差,企业投资建设储气库的积极性不高,目前我区用于调峰和应急供气的大型储气库仍然是空白,只有部分LNG企业的储气设施有一定的调峰和应急储气能力。

  (三)面临的主要形势

  原油方面:由于我国炼油能力过剩问题比较严重,国家严格控制新增产能,“十三五”期间我区原油加工能力和原油需求仍保持在500万吨,预计2020年全区原油产量210万吨左右,按此计算, 2020年我区需净调入原油290万吨左右,主要通过长庆油田—呼石化原油管道由长庆油田供应。

  成品油方面: “十三五”期间成品油市场总体上将呈现逐步企稳回升的态势。预计2020年全区成品油消费量930万吨左右,“十三五”期间年均增长2%左右。按呼石化425万吨成品油供应能力和“十三五”末全区煤制油产能达到636万吨计算,2020年区内成品油供应能力1061万吨左右。

  天然气方面:为调整能源结构,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国家将采取措施加快推进天然气利用的政策措施,天然气消费环境将得到改善。预计2020年我区天然气消费量可达到80亿立方米左右。按照“十三五”末全区天然气产量达到300亿立方米、煤制气产能达到96亿立方米计算,2020年全区天然气(煤制气)供应能力可达到396亿立方米。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围绕建设国家重要的能源基地和现代煤化工生产示范基地的战略定位,兼顾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改善能源结构、保障民生需求等发展目标,统筹规划石油天然气和煤制油、煤制气管道建设,着力构建布局合理、功能明晰、安全稳定、互联互通、调度有序的油气输送管网。

  (二)基本原则

  科学布局原则。围绕国家重要能源基地建设,合理规划布局油气外输管道;依托石油天然气资源和已建油气管网,根据市场需求和“气化内蒙古”的战略目标,加快完善区内油气管网、特别是蒙东地区的天然气管网。

  改善民生原则。强化“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天然气的“清洁性”,统筹城乡发展,适度超前规划建设旗县通气管道,使油气资源开发和油气产业发展惠及于民,着力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

  保障供应原则。在不断提高国内常规油气保障能力的同时,充分利用中俄东线等进口油气资源,积极有序推进煤制油气项目建设,不断完善常规油气与煤制油气、国内油气与进口油气共同保障的全区油气安全稳定供应体系。

  (三)主要目标

  统筹兼顾区内外两个市场,积极推进油气管网建设,力争“十三五”期间新增油气长输管道2440公里、输油能力1500万吨、输气能力657亿立方米、天然气(煤制气)外送能力250亿立方米。加快推进“气化内蒙古”进程,力争60%左右的旗县通天然气(煤制气)管道。

  三、重点任务

  (一)支持国家跨境油气战略通道建设。支持和推进中俄油气管道互联互通,重点建设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中俄原油管道二线等跨境油气管道,充分利用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向自治区东部地区供气。

  (二)积极推进油气外输管道建设。结合鄂尔多斯盆地天然气资源开发和全区煤制气项目建设,建成陕京四线天然气管道,适时开工建设鄂尔多斯—安平—沧州输气管道、蒙西煤制气外输管道、兴安盟煤化电热一体化示范项目输气管道等。

  (三)提高区内天然气供应保障能力。统筹全区天然气资源及煤制气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天然气管网,提高天然气供应保障能力。加快推进呼和浩特—张家口—延庆输气管道(内蒙古段)、包头—临河、察右前旗—丰镇等续建项目建设,开工建设建平—赤峰、大路—和林格尔等跨省区、跨盟市的天然气干线和支干线管道项目。

  (四)加强旗县通气管道建设。统筹利用天然气、煤制气和进口天然气等多种气源,依托已建成和“十三五”期间建设的天然气干线管道,大力推进旗县支线管道建设,逐步实现规模较大城镇和工业园区利用管道供气,规模较小城镇和规模较大村庄利用LNG、CNG供气。

  (五)支持配套储气设施建设。根据国家《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办法》的规定,着力加强天然气调峰和储气设施建设,天然气销售企业储气设施到2020年拥有不低于其年合同销售量10%的工作气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立不低于保障本行政区域平均3天需求量的应急储气能力。

  (六)积极开展储备项目前期研究工作。根据市场发展及油气源项目建设情况,适时推进讷河—阿荣旗、张家口至锡林浩特、乌兰察布—二连浩特、乌兰察布—桑根达来—锡林浩特、桑根达来—克什克腾旗、中俄西线、杭锦旗—银川天然气管道、呼伦贝尔—齐齐哈尔—哈尔滨煤制气、西气东输五线输气管道和蒙西、蒙东煤制油外输管道和部分旗县天然气支线管道项目的前期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规划调控引导作用。列入本规划的管道项目在项目规划期内实施的,在项目核准上优先予以支持;对未列入本规划的管道项目从严控制。建立规划滚动调整机制,根据国家政策和形势变化适时对规划进行调整,将已经不具备建设条件的项目调整出本规划,将前期工作具有一定深度且建设条件基本落实的项目及时补充列入本规划。做好本规划与其它有关专项规划的衔接工作,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二)完善供需平衡调控机制。油气生产和管道运输企业要积极配合国家和自治区对油气供需进行总量平衡和合理调控,新建管道项目要首先落实气源,油气生产企业和管道运营企业向下游用户承诺的供油、供气总量不得超过本企业油气生产能力和管道输送能力。在增强油气供应保障能力的同时,也要避免管道重复建设,防止过度竞争。新建天然气管道必须配套建设储气设施,增强调峰和应急储气能力。

  (三)深化油气体制改革。积极落实国家油气管网改革相关政策,推动天然气管网运输和销售分离,大力推进天然气基础设施向第三方市场主体开放。完善天然气管输价格管理体制,鼓励边远地区旗县支线管道建设,提高天然气覆盖率,改善边远地区生产生活条件。

  (四)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对列入本规划的管道项目,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在规划选址、土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估、安全评价、节能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方面积极给予支持,要将管道建设用地列入土地利用规划。对社会效益明显而经济效益较低的天然气管道及储气设施建设项目,要在投资补助、供气价格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五)加强管道保护和安全监管。各级政府要加强本行政区域内油气管道保护和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建立完善管道保护和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有关部门要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督促管道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依法开展管道建设和维护工作,加强检测和巡查,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力度,确保管道安全稳定运行。要加强管道与铁路、公路等其它重大建设工程相遇相交关系的处理,防止产生安全隐患。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油气长输管道现状表

  2.内蒙古自治区油气长输管道“十三五”重点项目表

  3.全区旗县供气管道现状及“十三五”规划表

  4.内蒙古自治区油气长输管道现状示意图

  5.内蒙古自治区油气长输管道“十三五”规划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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