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3-03-07  来源: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12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牢牢把握中央和自治区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重点加大社会事业、保障性住房、“三农三牧”、节能减排及生态保护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等行业和领域项目审批和资金落实情况信息公开力度,积极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促进自治区经济平稳增长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委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切实承担指导和协调全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办公室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对各处室及所属单位按照业务职能承办的工作进行督查和考核,并为工作开展提供人员和经费保障。二是更新完善指南和目录。根据工作实际,及时对我委《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修订完善,增补了历史政府信息目录等内容,为信息查询提供更好更方便的服务。三是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依据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法规,研究制定并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法》,对我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批办、答复等环节都作了详细规定,全面规范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步骤和流程,提高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质量和水平。四是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措施。按照自治区政务公开办的要求,对我委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情况进行了自查,补充建立了政府网站信息发布登记台账,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督促检查机制。五是加大培训力度。组织了《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与水平》专题讲座,邀请国家发改委有关领导围绕依法行政,就如何应对和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作了细致讲解;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组织的发展改革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座谈会。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重点工作部署,我委全面落实《2012年全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提出的工作要求,坚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服务于经济建设、服务于社会发展、服务于基层群众的思想,规范行政权利公开透明运行,充分利用门户网站、新闻媒体、文告公告等多种载体及时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我委行政审批职权和依据、保障和改善民生措施、价格收费政策及违法行为查处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全年,通过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各类政府信息653条,其中,决策规划类3条、政策法规类2条、价格管理类161条、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类366条、2008年以前产生的各类政府信息121条,专栏页面访问数量达10万多次。此外,还及时更新我委其他各类政务信息1500多条,“主任信箱”栏目受理解答企业群众对我委政策和工作方面的咨询来信163件。编辑出版了《内蒙古自治区价格公报》12期,通过《价格公报》公开了国家发改委和我委制发的价格收费管理类文件200多件。组织或接受中央和自治区媒体采访20余次,在电视台、电台、报刊等媒体上公开报道我委工作信息。积极为有关部门、单位提供信息查阅服务,全年共受理和接待来我委查阅信息、文件的单位和个人共8人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进一步细化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受理并督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我委全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其中,通过信函形式提交申请5件、当面递交申请1件。从申请信息涉及领域看,涉及项目审批的4件、价格收费的1件、京蒙对口帮扶工作的1件。从答复情况看,依照有关规定向申请人公开我委政府信息3件,对不属于我委信息或不存在信息履行告知义务2件,对申请信息描述不明确告知补正1件。申请公开但不属于我委公开范畴的政府信息,主要涉及一些不属于我委审批权限的项目信息。对这些申请,都履行了告知义务,同时建议申请人向有关部门或地方提出申请。全年没有接到企业或群众对我委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的投诉、行政复议。截至目前,我委还没有向申请人收取过政府信息公开检索、复制或邮寄等费用。

  四、2013年重点工作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我委将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改进和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

  一是进一步加大工作部署和宣传教育力度。研究制定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对重点工作进行有针对性的部署,对相关工作进展落实情况及时进行督促检查。

  二是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和措施。加大对各处室、所属单位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考核力度,研究建立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制度、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内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