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2-03-02  来源: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11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在自治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扎实开展各项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情况 

  加强组织机构建设,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在我委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督促各处室及所属单位按照业务职能承办和落实职责范围内的相关工作,同时加强考核,对出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根据工作实际,修订完善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并收入我委机关工作制度汇编,进一步规范了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重新修订了《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更好地为社会公众获取我委信息提供服务。严格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我委公开的所有政府信息都必须填写《政府信息公开审批(保密审查)报告单》,经处室、办公室、分管领导审核后才能公开,确保公开信息的权威性、准确性和安全性。召开委务会,研究部署了我委行政职权梳理等工作,形成了《自治区发改委行政职权目录》,并通过门户网站公开。组织参加交流培训,由委主任带队,委领导、各处室和所属单位负责人参加,赴呼和浩特市政务服务中心进行了调研考察。参加了全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交流培训班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组织的发展改革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座谈会、并及时传达会议精神,落实会议的工作部署。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我委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全面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规范行政权利公开透明运行为重点,充分利用门户网站、新闻媒介、文告公告等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自治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决策部署方面的信息,主动公开我委关于政策法规、发展规划、经济运行、体制改革、区域经济、节能环保、社会发展、价格管理等方面的信息,为保持自治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起到了良好的服务和促进作用。 

  全年,我委通过门户网站公开各类政府信息857条,其中,决策规划类4条、价格管理类140条、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类713条。审核梳理了1998年以来我委产生的各类政府信息1270条,陆续对符合主动公开要求的信息进行了公开。此外,还及时更新我委各类政务信息900多条。编辑出版了《内蒙古自治区价格公报》12期,通过《价格公报》公开了我委制发的价格收费管理类文件120多件。组织或接受中央和自治区媒体采访20余次,在电视台、电台、报刊等媒体上公开报道我委工作信息。在门户网站上开设了5次在线访谈节目,对内蒙古发展面临的环境和重点产业选择、城乡收入水平、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现代服务业等方面的政策进行了解读。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安排专人受理并督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年我委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其中,通过信函形式提交申请7件,当面递交申请1件。依照有关规定向申请人公开我委政府信息1件,对不属于我委信息或不存在信息履行告知义务,答复7件。申请公开但不属于我委公开范畴的政府信息,主要涉及一些不属于我委审批权限的项目信息。对这些申请,都告知申请人申请事项不属于我委工作职责范围,同时建议申请人应向有关部门或地方提出申请。积极为有关部门、单位提供政府信息查阅服务,全年共受理和接待来我委查阅信息、文件的单位和个人共26人次。截至目前,我委还没有向申请人收取过政府信息公开检索、复制或邮寄等费用。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我委将进一步在实践中探索和总结经验,深化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改进不足,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宣传教育,研究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召开会议进行有针对性的工作部署,积极推进相关工作。 

  二是完善工作制度和措施。针对我委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不断增多的实际,研究制定《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法》。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加大对各处室、所属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考核力度,确保各项制度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