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31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度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年度报告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http://fgw.nmg.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471—66591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着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持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比照政务信息工作要求,形成新闻类栏目3个、互动类栏目5个、业务工作栏目21个,在门户网站公开重点领域项目审批、资金落实和工作开展情况信息2603条。聚焦疫情防控、优化营商环境、各盟市经济运行情况、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领域,在各类媒体平台上发布专题新闻1034条(其中微信公众号623条、抖音319条、新华号9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对我委已有13种依申请答复告知文书,并进一步依照标准进行修改完善。严格按照流程和时限要求进行办理,目前共受理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6。认真受理解答社会公众信函、来电等方式咨询、建议,办理主任信箱、监督投诉、互动交流、领导留言板187件,均及时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梳理我委制发的规范性文件56件,保留继续有效的文件47件,废止9件,2件不提出清理意见,清理结果已在门户网站公示。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周密部署安排新闻宣传工作,发布政策解读84条,组织及参加新闻发布会14次,接受媒体来函采访57次、发表署名文章2篇。全年共办理人大建议132件、政协提案103件,全部按期办结,获得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一致好评。

(四)平台建设情况

门户网站迁移55702篇稿件、224类页面模板。对发展改革委微信公众号推送内容进一步升级,推出图说一图读懂等政策图解栏目和与你话发改专访栏目,进一步加强抖音短视频平台和新华号建设,全面准确、及时有效宣传我委全年重点工作内容和主要成效。与2020年相比,微信公众号点击量由15万人次提升至40万人次以上,抖音平台点由9万人次提升至220万人次,新华号累计阅读量由1852.67万人次提升至2553.87万人次,对持续扩大发展改革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发挥了积极作用。

(五)监督保障情况

对门户网站可用性、信息更新、网站安全防范等有序开展自查,全年进行安全巡检2次,每月例行检查1次,删除有害信息、错敏词、不规范用语218条,删除错误链接11处。按照政务公开8项地方标准对我委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行修订完善,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监督救济渠道等内容在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3

9

4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6

8

0

0

2

0

6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1

4

0

0

2

0

1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2

0

0

0

0

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2

2

0

0

0

0

3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8

0

0

0

0

0

8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4

8

0

0

2

0

6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1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按质按量完成了既定的工作任务,但与人民群众的期望和政务公开要求相比,还有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主动公开信息的深度和广度都需要加强;办事服务仍需改进;队伍信息公开工作能力有待加强。下一步,我们将着重从以下方面进行改进:一是开展业务工作培训,提升干部职工对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主动公开意识,提高做好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二是加大新媒体的运用力度,不断丰富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积极回应公众对信息公开的需求。三是按照国家、自治区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对公开事项查漏补缺,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制定形成委内工作台账,明确责任处室,确保任务落实到位。按照要求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针对有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的工作任务,逐项核查落实情况,逐项整改落实。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全年依申请公开答复、回复网民留言时间均大幅缩短,有效回应群众关切。

2021年,我委无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未出现收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