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初召开的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强调,加快产品更新换代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要鼓励引导新一轮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简称“两新”)。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了社会信用体系在市场经济中的基础性地位。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和监管制度。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于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进国家“两新”政策落实具有重要意义。
笔者结合信用和“两新”工作实际,从信用角度提出推动“两新”政策更好落地实施的政策路径。
一是强化信用监管和联合惩戒。一方面,完善以信用为基础的监管机制。加强“两新”领域失信信息归集,优化质量、价格等失信行为的监管。推动二手商品交易平台企业建立健全平台内经销企业、用户的评价机制,加强信用记录、违法失信行为等信息共享,防范泄露及恶意恢复用户信息。建立完善以旧换新产品信用追溯体系,完善二手车流通管理体系和诚信监督机制,探索开展二手车经销企业分级分类管理,促进二手车品牌化、规模化发展。另一方面,落实信用联合惩戒。为防范“两新”政策实施风险,对“两新”领域严重失信主体依法依规实施市场或行业禁入(退出)、限制相关消费行为、限制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等信用联合惩戒措施。
二是深化绿色信贷。推动金融机构根据消费主体公共信用评价等级,实施差异化信贷和保险政策,合理确定贷款期限、信贷额度、首付比例。完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与金融机构的信息共享机制,推动金融产品和服务供需精准匹配,引导金融机构合理增加绿色信贷。支持财政资金主管部门根据主体信用状况采用差别化措施,对于信用优秀、良好主体开辟财政补贴“绿色通道”,实施容缺受理和信用承诺,加快审查审批,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和精准性。
三是做好信用披露和大数据监测。加大“两新”重点领域信用宣传和曝光力度,在“信用中国”网站开辟“两新”专栏,加大对“两新”实施诚信主体、优秀案例的宣传力度和严重违法失信主体的曝光力度。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严重失信名单三类高质量、热点的信用数据与“两新”政策作关联分析,形成研究报告作为政府决策参考。围绕“两新”行政许可高频事项在各地区、各行业的特征分布,研判市场对政策的反应;围绕行政处罚、严重失信名单多发行业、情节严重主体情况,研究引导黑名单退出的举措,提升企业对政策的获得感。(陈海盛,博士,浙江农林大学生态文明研究院兼职研究员,宁波财经学院副教授)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社会治理现代化中的社会信用体系创新路径研究”[23&ZD176]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