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税务局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扎实推进

发布时间:2019/08/01|来源:通辽市发改委|专栏: 区内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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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序开展企业纳税信用管理

纳税信用管理是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一环,也是税务系统参与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主要媒介。3月29日,通辽市税务局召开全市税务系统纳税服务工作会议,确定了今年纳税信用管理及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4月18日,通辽市税务局完成了2018年度纳税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参评企业31311户,评价结果较上一年度有了显著提升。A、B级占比达到了80.89%,在全区各盟市中排名第一,比上一年度提高了7个百分点,远远超过了创建文明城市占比大于70%的要求。在后续信用管理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落实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措施,并且将放与管相结合,对非主观故意且主动纠正错误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纳税信用复评功能对其扣分指标进行修复,上半年,全市共20户纳税人通过信用修复对其信用分值进行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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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强化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监管

通辽市税务局不断加强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监管和信用建设。截至目前,全市纳入监管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共172户,其中税务师事务所8户,注销状态一户;会计师事务所18户;律师事务所26户。每月月初通过纳税服务平台和办税服务厅,对纳入监管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的基本信息和信用积分进行公示。通过规范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涉税行为促进依法纳税、诚信纳税。

三、扩大信用体系建设社会影响

通辽市税务局深入开展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应用,深度挖掘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的社会作用和影响。结合减税降费、税收营商环境等工作开展“诚信纳税进校园”、“诚信经营进企业”等税法宣传、政策解读活动,使诚信纳税的理念走进人们的生活。

四、建立有效信用信息交换渠道

通辽市税务局重视与各部门的沟通、协调与数据交换。截至目前,今年累计向通辽市发改委提供守信激励案例7例,失信惩戒案例6例,行政处罚信息403条,信用红名单573户,信用黑名单5户,并按时报送发改委要求的各类总结报告。自治区税务局已经与信用中国进行后台对接,批量导入双公示等信息,高质高效完成了信用信息交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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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通辽市税务局通过内蒙古银税互动服务平台等渠道与中国建设银行、包商银行进行合作,为纳税信用良好的纳税人提供便利的贷款、融资渠道。截至目前,全市通过内蒙古银税互动服务平台累计授信3028.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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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通辽市税务局作为自治区的试点单位,将在通辽市范围内除自然人外几乎所有纳税人都将纳入纳税信用管理。届时,同企业一样,信用评价级别高的个体工商户将在享受绿色通道、发票领购、融资信贷、个性化办税服务等方面给予激励;信用评价级别低的个体工商户将被列为重点监控对象,在发票领用、融资信贷、纳税评估或税务检查、行政处罚等受到更严格限制。

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采用信用承诺制度。通辽市税务局将召集办税服务厅业务骨干研究信用承诺制度适用范围并制定相关规程,争取在今年下半年完成推广工作。

通辽市税务系统作为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成员单位,将严格按照通辽市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相关制度和要求,把社会信用体系全盘纳入到纳税服务工作中。积极发挥税务系统在通辽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为通辽市社会信用体系的日益完善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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