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内蒙古自治区厅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推进会在呼和浩特市召开

发布时间:2019/08/02|来源:信用内蒙古|专栏: 区内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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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项工作协调办公室在呼和浩特市召开2019年自治区厅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推进会。会议由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征信处刘俊华处长主持,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金融和信用建设处处长海山,自治区社会信用管理中心主任商显刚出席会议并讲话。自治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项工作协调办公室各成员单位牵头处室负责同志及相关工作人员100余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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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传达贯彻了国家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最新工作部署,回顾总结了一年来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开展的主要工作,研究部署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

会议指出,在全区各盟市、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近年来,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制度建设持续完善,信用平台功能日益增强,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全面推进,信用应用领域不断拓展,信用联合奖惩成效显著,地区和行业信用建设有序推进,信用服务市场不断壮大,社会力量参与度不断提升,社会诚信意识和氛围普遍增强,为我区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信用基石。但同时,部分部门在信用信息整合归集共享、行业信用监管、信用信息应用等方面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坚持问题导向,攻坚克难,推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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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强调,市场经济就是信用经济,信用是市场主体安身立命之本。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提升现代化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重要手段,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关键一环,是“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保障,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前提。自治区各部门要密切配合,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工作要求,锐意进取、扎实工作,推动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会议要求,做好我区今后一段时期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部署,围绕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精神,以加强信用信息征集为基础,以深化信用信息应用为重点,以大力开展信用联合奖惩为关键,从以下十个方面推进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一是完善顶层设计,不断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制度体系;二是加强平台建设,加大力度做好信息归集工作;三是强化信用监管,进一步优化我区营商环境;四是建立信用承诺制度,健全各类社会主体的信用记录;五是实施行业分类监管,应用信用评价报告;六是持续开展诚信典型选树工作,培育壮大我区信用服务市场;七是提高失信成本,实施行业禁入;八是健全修复制度,规范信用修复的标准和程序;九是大力拓展应用场景,让信用红利惠及社会大众;十是开展诚信宣传教育,弘扬诚信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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