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诚信典型选树公告

发布时间:2020/07/29|来源:信用内蒙古|专栏: 区内动态

分享到

为促进全区企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加快推进“信用内蒙古”建设。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诚信典型选树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内政办发〔2018〕69号),我委组织开展全区诚信典型选树工作。选树不限企业规模,不限申报时间,不限所在盟市,结果将纳入自治区“诚信企业库”,享受各项优惠政策和融资便利。相关主体可通过“信用内蒙古”网站和“内蒙古信用促进网”在线申报。

诚信典型选树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同时未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通过其他渠道代理办理申报自治区诚信典型。为防止不法机构和人员以帮助或代办申报自治区诚信典型为名弄虚作假、诈骗钱财,请自治区广大企业提高警惕、防范风险,如有发现上述涉嫌违法违规行为,请拨打电话0471-6659368向我委投诉举报,也可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7月29日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