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信用工作,呼和浩特市这么干!

发布时间:2022/05/27|来源: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专栏: 区内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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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关于2022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部署,呼和浩特市制定印发《2022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以“六大任务目标、两大基础建设、四大重点领域”的“624”建设思路为主线,全面推进“信用呼和浩特”建设。

 完成“六大任务目标”:信用政策法规制度进一步完善,出台包含数据归集、信用应用、政务诚信建设等重要环节的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确保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依规有序开展。

完成20个重点人群和重点领域信用信息归集,建立完善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机制,大力开展重点人群、重点领域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工作。深入推进全市政务诚信建设。研究制定政务失信认定标准,不断提高全市政务诚信水平。实现“双公示”瞒报、迟报清零。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评估工作。扩大信用融资规模,积极组织全市中小微企业入驻全国“信易贷”平台和自治区“蒙享贷”平台并发布融资需求,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选树100家诚信企业典型,力争在全市范围内选树诚信达标企业、诚信示范企业和诚信标杆企业100家,充分发挥诚信示范的带动引领作用。

夯实“两大基础建设”:有序推进政策规划基础建设,调整发布信用信息目录,编制政务失信行为清单,建立涉企信息共享机制,优化信用制度规范体系。稳步推动信用信息基础建设,完善信用信息平台功能,推动信用信息高质量归集,推动重点人群信息归集,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同步,强化信用信息安全保障。

建设“四大重点领域”:重点提升各级政府诚信水平,坚持运用政务信用信息,持续开展政务诚信评估,开展党政领导班子绩效考核。重点依法依规实施信用惩戒,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失信惩戒,保护失信主体合法权益。重点拓展信用信息应用场景,积极组织选树诚信典型,提升信用融资服务水平。重点强化信用宣传活动实效,全面深入开展信用宣传,推动诚实守信成为全社会共同的价值追求和行为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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