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诚信典型选树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内政办发〔2018〕69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自治区诚信典型选树工作的通知》(内发改财金字〔2019〕46号)的要求,经自愿申报、综合审查,确定200家机构为2022年第五批自治区诚信典型、21家机构为第四批自治区诚信典型层级提升单位,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个工作日(2022年7月18日-2022年8月12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经公示无异议后,最终名单通过“信用中国(内蒙古)”网站向社会公布。
联 系 人:于喆、冯艳婷
联系电话:0471-6659368
附件1:2022年第五批自治区诚信典型公示名单
附件2:第四批自治区诚信典型层级提升公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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