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鄂尔多斯:全面推行“信用风险分类+双随机”监管模式

发布时间:2024/10/17|来源:人民网|专栏: 区内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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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围绕诚信建设工程,真抓实干,探索创新,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信用风险分类+双随机”监管模式,着力打造“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良好营商环境。

 分类梳理,夯实信息数据基础。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企业质量信用分级分类准则》采用的通用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中5个维度81项指标,对我市全量企业进行分类梳理,共归集各类涉企信息74万余条,从营收、违法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生成全生命周期“全景画像”,为全面推进“信用风险分类+双随机”监管提供基础支撑。截至目前,全市录入平台的8.7万家企业中,A类低风险企业6.8万户,B类一般风险企业1.27万户,C类较高风险企业3131户,D类高风险企业3184户。

 分级监管,提升监管效能。

 根据企业信用风险等级实施差异化监管,在制定年度抽查计划时,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与信用风险等级相结合,对信用风险低的经营主体,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减少对正常生产经营的打扰;对信用风险高的经营主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增强抽查检查的靶向性和精准性,实现“对守信者无事不扰,对失信者利剑高悬”的监管工作目标。2024年以来,鄂尔多斯市场监管部门共建立信用风险分类双随机抽查计划362批次,抽取经营主体7592户,在计量、产品质量、医疗器械、食品生产、餐饮等26个抽查领域实现了“信用风险分类+双随机”的监管模式,问题发现率较传统随机抽查明显提高,监管更加精准,监管效能持续提升。

 部门联动,探索全领域信用监管。

 强化部门联动,充分发挥牵头部门作用,市市场监管局通过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引导全市市场监管领域34个部门全面开展“信用风险分类+双随机”监管,通过将信用风险分类的通用结果与各行业领域专业信用分类结果有机结合,准确洞悉企业存在的潜在风险,增强监管的预见性和预警性,提高监管的靶向性和实效性,让监管既“无处不在”,又“无事不扰”,最终实现提升监管效能、维护公平竞争、推进诚信体系建设的目标。同时,鼓励各部门积极探索运用大数据、物联网等现代技术实施“非现场监管不见面检查”,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干扰。

 下一步,鄂尔多斯市将继续完善信用监管配套制度,深入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持续扩大信用风险分类应用领域,不断提升信用监管规范化、科学化和标准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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