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示2025年第二批自治区诚信典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2/08|来源:本站原创|专栏: 区内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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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示2025第二批自治区诚信典型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诚信典型选树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内政办发201869号)要求,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诚信典型企业选树管理办法〉的通知》(内发改财金字〔2023〕1032号),经自治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各盟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单位推荐,企业自愿申报,我委严格审核,确定2家企业为2025年第二批自治区诚信标杆企业、26家企业为第二批自治区诚信示范企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个工作日(2025年2月8日-2025年3月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委财政金融和信用建设处反馈。经公示无异议后,最终名单将通过“信用中国(内蒙古)”网站向社会公布。

此通知。

 

             附件:2025年第二批自治区诚信典型层级提升公示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2月8日       


        (联系人:于喆、冯艳婷,电话:0471-6659368)


附件:2025年第二批自治区诚信典型层级提升公示名单_A1E35.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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