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2019年第二批自治区诚信典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11|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专栏: 区内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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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诚信典型选树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内政办发〔2018〕69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自治区诚信典型选树工作的通知》(内发改财金字〔2019〕46号)的要求,经自愿申报、综合审查,确定100家机构为第二批自治区诚信典型,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个工作日(9月9日-10月12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经公示无异议后,最终名单通过“信用中国(内蒙古)”网站向社会公布。

联 系 人:冯艳婷

联系电话:0471-6659368

2019年第二批自治区诚信典型申报名单汇总表.xlsx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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