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三举措夯实事业单位信用监管

发布时间:2021/02/01|来源:中宏网山东|专栏: 信用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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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事业单位管理,更加突出事中事后监管,高密编办积极探索,进一步夯实事业单位信用监管。

 一是完善归纳信用信息。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管理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规范开展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对已核准登记的有关事项及时向社会公告,不断完善年度报告公示、查询与投诉举报制度,建立健全事业单位法人信用信息台账。

 二是及时开展随机检查。积极开展事业单位法人信息公示情况抽查,根据事业单位登记和年度报告公示情况,每年度分两批次组织开展 “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按比例随机抽取单位进行实地检查,检查结果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法人异常信息办法》有关规定,符合异常情形的,列入异常信息。

 三是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及时公开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信息、列入异常信息事业单位及情形,强化社会监督,切实发挥信用监管的激励约束作用。加强与事业单位监督管理联席会议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建立完善的信用信息共享制度,探索联合信用监管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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