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攻坚年】卖粮还债守诚信

发布时间:2024/11/19|来源:库伦旗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专栏: 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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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秋好“丰”景,执行正当时。近日,库伦旗人民法院执行局充分利用秋收黄金季节,引导被执行人践守诚信,主动卖粮还债,有效结案4件。

案情简介:

2021—2023年,被执行人李某向三名申请人以民间借贷或买卖饲料为由借款或赊账,产生债务5.9万元,因迟迟不履行还款义务,三名申请人向库伦旗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判决后,李某仍未履行还款义务,三名申请人按照四份判决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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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局对被执行人李某名下的财产进行查控,发现并无可供执行财产,并且在执行系统内仍有一件终本案件2万元未履行。10月初,执行干警前往李某家中核实,李某由于脑梗等疾病无法继续从事体力劳动,家中妻子也患有疾病,二人常年需要看病吃药,无力一次性偿还,只能分期给付。正值秋收时节,了解到被执行人院中即将收获粮食。执行干警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不影响秋收情况下选择等待一段时间。10月30日,在秋收结束后,执行干警召集三名申请人与李某进行协商,通过对李某进行释法明理,阐述失信人的诸多不便,引导其积极履行还款义务。最终李某为了树立自己的诚信形象,主动提出对秋收粮食拿出部分用于卖粮还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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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1日,执行干警联系好当地的脱粒机等设备,对收割的部分粮食以市价进行了变卖,累计卖粮20吨,同时给李某留有足够粮食做为其生活保障。

此次卖粮还债,执行完毕2起案件,达成和解结案2起,并为沉睡的1起终本案件分配案款,赢得了当事人的称赞,实现法治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下一步,库伦旗人民法院将继续贯彻司法为民宗旨,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正确引导被执行人践守诚信,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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