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四个100%,助推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4/11/19|来源:乌兰察布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专栏: 最新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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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措施,是促进执法公平、公正、公开,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有效抓手。乌兰察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市委、市政府领导,推动“体检式监管、服务型执法”,主动牵头,协同联动相关部门配合,实行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做到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覆盖率、全市联合抽查检查率、抽查检查完成率、抽查检查公示率四个100%,实现监管效能最大化、监管成本最优化、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

一是加强体制机制建设,推动抽查事项清单覆盖率100%。

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制度,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33个成员部门任成员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依法依规建立抽查事项清单并录入协同监管平台,完善市市场监管局牵头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制度,逐步形成了政府主导、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市直部门共同联动,11个旗县统筹推进的工作格局。目前全市各级各部门已开展抽查事项1845项,抽查事项开展率100%。

二是科学制定抽查计划,确保联合抽查检查率100%。

印发《乌兰察布市市场监管领域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明确市县和政务部门各批次抽查检查时间、抽查对象、抽查事项、检查方式、抽查主体、抽查数量以及检查依据等内容,依法科学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目前全市已开展检查任务1306批次,抽查检查率100%。

三是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保证抽查检查完成率100%。

制定《乌兰察布市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细则》,进一步明确抽取程序、结果公示、责任划定等内容。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建立健全执法检查对象、执法检查人员和抽查事项清单。目前全市已开展160批次抽查检查,完成率100%,切实提高了监管效率和公正性。

四是构建高效即时通报机制,实现抽查检查公示率100%。

严格落实《乌兰察布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通报制度》,按季度对市直相关部门工作计划完成率、检查结果公示率等情况进行通报。要求各相关部门将检查结果及时上传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做到监管工作透明公开100%,便于公众监督、及时获取相关信息、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促进市场有序、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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