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委托第三方开展2025年法治宣传教育相关工作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内蒙古铭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车站前街与广场西路交叉口西160米呼和浩特数字经济产业园D座12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3月24日 上午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PD3-2025-0012、NMGMA-2025-007
项目名称: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委托第三方开展2025年法治宣传教育相关工作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310000.00元
最高限价:31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技术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2)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13日至2025年03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内蒙古铭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呼和浩特数字经济产业园D座12楼)
方式:现场获取
磋商文件获取时,请递交以下材料:
1.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
2.经审计的近一年度(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一年内的资信证明;
3.法定代表人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授权人必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
4.近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单位社会保险资金缴纳记录证明文件;
5.近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记录证明材料;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7.政府采购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注: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以及胶装成册的复印件1份(复印件加盖公章并签字)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截止时间:2025年03月24日 上午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呼和浩特数字经济产业园D座12楼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5年03月24日 上午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呼和浩特数字经济产业园D座12楼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日历天。
七、其他补充事项
本次采购公告在内蒙古招标投标服务公共平台(http://zbgg.nmgztb.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同时发布。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发展大厦
联系人:于彩香
联系方式:0471-665901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内蒙古铭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呼和浩特数字经济产业园D座12楼
联系人:李鸣焕
联系方式:18686017014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委托第三方开展2025年法治宣传教育相关工作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委托第三方开展2025年法治宣传教育相关工作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内蒙古铭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车站前街与广场西路交叉口西160米呼和浩特数字经济产业园D座12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3月24日 上午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 PD3-2025-0012、NMGMA-2025-007项目名称: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委托第三方开展2025年法治宣传教育相关工作服务项目预算金额:310000.00元最高限价:310000.00元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内完成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2)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3月13日至2025年03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内蒙古铭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呼和浩特数字经济产业园D座12楼)方式:现场获取磋商文件获取时,请递交以下材料:1.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2.经审计的近一年度(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一年内的资信证明;3.法定代表人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授权人必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4.近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单位社会保险资金缴纳记录证明文件;5.近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记录证明材料;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7.政府采购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注: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以及胶装成册的复印件1份(复印件加盖公章并签字)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截止时间:2025年03月24日 上午0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呼和浩特数字经济产业园D座12楼五、开标时间及地点时间:2025年03月24日 上午0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呼和浩特数字经济产业园D座12楼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日历天。七、其他补充事项本次采购公告在内蒙古招标投标服务公共平台(http://zbgg.nmgztb.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同时发布。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发展大厦联系人:于彩香联系方式:0471-665901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内蒙古铭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呼和浩特数字经济产业园D座12楼联系人:李鸣焕联系方式:18686017014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委托第三方开展2025年法治宣传教育相关工作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内蒙古铭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车站前街与广场西路交叉口西160米呼和浩特数字经济产业园D座12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3月24日 上午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PD3-2025-0012、NMGMA-2025-007
项目名称: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委托第三方开展2025年法治宣传教育相关工作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310000.00元
最高限价:31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技术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2)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13日至2025年03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内蒙古铭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呼和浩特数字经济产业园D座12楼)
方式:现场获取
磋商文件获取时,请递交以下材料:
1.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
2.经审计的近一年度(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一年内的资信证明;
3.法定代表人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授权人必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
4.近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单位社会保险资金缴纳记录证明文件;
5.近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记录证明材料;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7.政府采购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注: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以及胶装成册的复印件1份(复印件加盖公章并签字)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截止时间:2025年03月24日 上午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呼和浩特数字经济产业园D座12楼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5年03月24日 上午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呼和浩特数字经济产业园D座12楼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日历天。
七、其他补充事项
本次采购公告在内蒙古招标投标服务公共平台(http://zbgg.nmgztb.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同时发布。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发展大厦
联系人:于彩香
联系方式:0471-665901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内蒙古铭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呼和浩特数字经济产业园D座12楼
联系人:李鸣焕
联系方式:18686017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