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自治区服务和融入共建“一带一路”金色十年发展实施方案》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4-22 15:00


内蒙古亿和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编制《自治区服务和融入共建“一带一路”金色十年发展实施方案》。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述

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编制《自治区服务和融入共建“一带一路”金色十年发展实施方案》

项目编号:YH-2025-FW-041

项目流水号:[2025]07585号

内容及划分采购包情况

包号

采购标的

采购需求

预算金额(元)

1

编制《自治区服务和融入共建“一带一路”金色十年发展实施方案》

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与技术要求

800000.00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资格审查时,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信用情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5.本项目的其他资质要求:无。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时间:2025年4月23日至2025年4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内蒙古亿和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或邮箱获取(将加盖公章的资料原件扫描件发送邮箱nmgyhqgc@163.com)

其他要求:本项目为现场开评标

获取文件时,供应商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供应商获取文件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本项目)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声明函;

(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

(8)提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声明函;

(9)提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承诺函。

(10)提供投标人信息一览表(项目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邮箱号)

现场获取时将以上资料提供相应材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装订成册,A4纸)资料不全者不予接受。

四、磋商文件售价

本次磋商文件的售价为0元人民币。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5月7日 9: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内蒙古亿和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亿和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汇B座1510室(新华大街与展览馆东路交汇处东南角)

      人:张春霞、侍利峰

联 系电 话:0471-3489911/13404809955

采购单位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发展大厦B座

      人:查干胡

联 系电 话:0471-6604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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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自治区服务和融入共建“一带一路”金色十年发展实施方案》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22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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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自治区服务和融入共建“一带一路”金色十年发展实施方案》竞争性磋商公告, 内蒙古亿和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编制《自治区服务和融入共建“一带一路”金色十年发展实施方案》。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一、项目概述名称与编号项目名称:编制《自治区服务和融入共建“一带一路”金色十年发展实施方案》项目编号:YH-2025-FW-041项目流水号:[2025]07585号 内容及划分采购包情况包号采购标的采购需求预算金额(元)1编制《自治区服务和融入共建“一带一路”金色十年发展实施方案》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与技术要求800000.00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资格审查时,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信用情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5.本项目的其他资质要求:无。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时间:2025年4月23日至2025年4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内蒙古亿和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方式:现场或邮箱获取(将加盖公章的资料原件扫描件发送邮箱nmgyhqgc@163.com)其他要求:本项目为现场开评标获取文件时,供应商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供应商获取文件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提供复印件;(2)供应商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本项目)授权委托书”;(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6)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声明函;(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8)提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声明函;(9)提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承诺函。(10)提供投标人信息一览表(项目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邮箱号)现场获取时将以上资料提供相应材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装订成册,A4纸)资料不全者不予接受。四、磋商文件售价本次磋商文件的售价为0元人民币。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时间:2025年5月7日 9:30分(北京时间)地点:内蒙古亿和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六、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亿和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汇B座1510室(新华大街与展览馆东路交汇处东南角)联   系   人:张春霞、侍利峰联 系  电 话:0471-3489911/13404809955采购单位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发展大厦B座联   系   人:查干胡联 系  电 话:0471-6604578


内蒙古亿和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编制《自治区服务和融入共建“一带一路”金色十年发展实施方案》。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述

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编制《自治区服务和融入共建“一带一路”金色十年发展实施方案》

项目编号:YH-2025-FW-041

项目流水号:[2025]07585号

内容及划分采购包情况

包号

采购标的

采购需求

预算金额(元)

1

编制《自治区服务和融入共建“一带一路”金色十年发展实施方案》

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与技术要求

800000.00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资格审查时,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信用情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5.本项目的其他资质要求:无。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时间:2025年4月23日至2025年4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内蒙古亿和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或邮箱获取(将加盖公章的资料原件扫描件发送邮箱nmgyhqgc@163.com)

其他要求:本项目为现场开评标

获取文件时,供应商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供应商获取文件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本项目)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声明函;

(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

(8)提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声明函;

(9)提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承诺函。

(10)提供投标人信息一览表(项目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邮箱号)

现场获取时将以上资料提供相应材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装订成册,A4纸)资料不全者不予接受。

四、磋商文件售价

本次磋商文件的售价为0元人民币。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5月7日 9: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内蒙古亿和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亿和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汇B座1510室(新华大街与展览馆东路交汇处东南角)

      人:张春霞、侍利峰

联 系电 话:0471-3489911/13404809955

采购单位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发展大厦B座

      人:查干胡

联 系电 话:0471-66045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