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能源局关于调整我区煤电容量电价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2-31 16:58


各盟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各有关发电企业:

随着我区新能源装机快速增长,新能源发电(风电、太阳能)电量全部参与电力市场。为适应煤电向基础保障性和系统调节性电源并重转型的形势要求,更好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31501号)要求,适当提高我区煤电容量电价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611日起,我区合规在运的公用煤电机组通过容量电价回收的固定成本比例由30%调整至50%,即容量电价调整为165/千瓦·年(含税),其他事项按现行规定执行。

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和能源局将积极跟踪煤电容量电价机制执行情况,结合煤炭价格变化、煤电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等,适时开展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一步完善煤电容量电价政策。如国家容量电价政策调整,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此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2025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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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能源局关于调整我区煤电容量电价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2-31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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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能源局关于调整我区煤电容量电价标准的通知,   各盟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各有关发电企业:随着我区新能源装机快速增长,新能源发电(风电、太阳能)电量全部参与电力市场。为适应煤电向基础保障性和系统调节性电源并重转型的形势要求,更好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3〕1501号)要求,适当提高我区煤电容量电价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自2026年1月1日起,我区合规在运的公用煤电机组通过容量电价回收的固定成本比例由30%调整至50%,即容量电价调整为165元/千瓦·年(含税),其他事项按现行规定执行。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和能源局将积极跟踪煤电容量电价机制执行情况,结合煤炭价格变化、煤电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等,适时开展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一步完善煤电容量电价政策。如国家容量电价政策调整,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此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2025年12月24日     


各盟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各有关发电企业:

随着我区新能源装机快速增长,新能源发电(风电、太阳能)电量全部参与电力市场。为适应煤电向基础保障性和系统调节性电源并重转型的形势要求,更好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31501号)要求,适当提高我区煤电容量电价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611日起,我区合规在运的公用煤电机组通过容量电价回收的固定成本比例由30%调整至50%,即容量电价调整为165/千瓦·年(含税),其他事项按现行规定执行。

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和能源局将积极跟踪煤电容量电价机制执行情况,结合煤炭价格变化、煤电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等,适时开展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一步完善煤电容量电价政策。如国家容量电价政策调整,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此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2025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