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500000115122125/2025-01780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 文 号 | 内发改财金字〔2025〕345号 |
成文日期 | 2025-03-14 |
索 引 号 | 111500000115122125/2025-01780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
文 号 | 内发改财金字〔2025〕345号 |
成文日期 | 2025-03-14 |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财政厅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内蒙古监管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民营中小微企业信用融资风险分担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盟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各金融监管分局,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内蒙古分行,各股份制银行呼和浩特分行,内蒙古银行、蒙商银行、鄂尔多斯银行、乌海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社,呼和浩特各村镇银行:
为进一步落实《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内党发〔2024〕16号),完善自治区融资风险分担机制,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鼓励银行机构加大对民营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我们研究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民营中小微企业信用融资风险分担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内蒙古监管局
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