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围绕“依法依规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助力全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主题,开展信用宣传月活动。
今年6月1日是《内蒙古自治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实施一周年,为进一步加强《内蒙古自治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贯彻落实,深化《条例》普法宣传工作,营造“学条例、用条例、守条例”的浓郁社会氛围,提高市场主体信用修复认识,推进全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盟行政审批大厅门前开展《条例》普法宣传和市场主体信用修复知识宣传活动。
宣传月活动期间,现场宣传人员通过拉横幅、现场讲解等形式全方位、多渠道的深入宣传普及条例知识,引导广大群众树立“诚实守信、信用无价”的诚信理念,增强群众诚信意识。进一步深化了群众对社会信用信息、信用激励与约束、信息主体权益保护等社会信用体系有关内容的了解,为兴安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注入了新的力量,营造了“知信用、守信用、用信用”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