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发布2023年第二批诚信典型

发布时间:2023/10/11|来源:本站原创|专栏: 区内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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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诚信典型选树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内政办发〔2018〕69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诚信典型企业选树管理办法〉的通知》(内发改财金字〔2023〕1032号)要求,现将经公示无异议的12家自治区诚信标杆企业和33家自治区诚信示范企业通过“信用中国(内蒙古)”(http://fgw.nmg.gov.cn/xynmg)网站予以正式发布。社会公众可通过“信用中国(内蒙古)”网站或内蒙古信用促进网(http://www.nmgxycjh.com)查询相关信息,诚信典型荣誉证书可直接下载打印。

诚信典型选树坚持不限企业规模,不限时间、不收取任何费用的原则,《内蒙古自治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信用状况良好的信息主体,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依法采取激励措施”,下一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积极推动相关部门出台激励措施,营造诚实守信氛围,。请各诚信典型单位严格遵守信用承诺,发挥好表率示范作用。全区各界要向诚信典型学习,依法诚信经营,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积极申报自治区诚信典型。

附件:1.2023年第二批自治区诚信典型层级提升名单

2.诚信典型证书示样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0月7日

(联系人:于喆  冯艳婷,监督电话:0471-6659368)

(电子邮箱:nmgxycjh@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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