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公安局关于集中治理诚信缺失突出问题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9/02/26|来源:信用乌兰察布|专栏: 区内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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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乌兰察布市精神文明委员会《关于集中治理诚信缺失突出问题提升社会诚信水平的工作方案》(乌文明委发〔2018〕3号)精神,集中治理群众反映强烈、社会普遍关注的诚信缺失问题,不断提升社会诚信水平,经过对《工作方案》研究整理,涉及公安机关的任务共15项,其中牵头负责2项任务,配合参与13项任务,现制定以下工作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诚信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针对经济社会领域出现的失信突出问题,集中开展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失信行为,形成全社会诚实守信、重信守诺的良好风尚,为我市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诚信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电信网络诈骗专项治理。牵头部门:刑侦支队

1、加强对仿冒政府、教育、金融机构等钓鱼网站和恶意扣费、诱骗付费、敲诈勒索、信息窃取涉嫌诈骗类恶意程序的监测分析和打击整治,加大对“伪基站”打击力度,防控涉嫌诈骗信息的网络传播。    2、完善投诉举报渠道,集中侦破一批案件、打掉一批犯罪团伙、整治一批重点地区。

(二)拖欠工资问题专项治理。

牵头单位:市食药监局;参与部门:刑侦支队

1、全面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治理工作,依法查处欠薪违法行为。对恶意欠薪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法律责任。

2、 加大重大欠薪违法案件公布力度,切实落实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制度,对于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依法纳入“黑名单”管理,开展多部门联合惩戒。

(三)法院判决不执行问题专项治理。

牵头单位:市中院;参与部门:刑侦支队

加大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持续公布典型案例,形成强大的社会威慑力。

(四)科研诚信问题及论文造假、考试作弊专项治理。

牵头单位:教育局、科技局、人事局;参与部门:刑侦支队

严肃惩处从事学术论文买卖、代写代投以及伪造虚构、篡改研究数据等违法违规活动的中介服务机构及其负责人。

(五)非法社会组织专项治理。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参与部门:刑侦支队

1、开展集中整治,依法取缔非法社会组织。

2、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动员社会力量举报非法社会组织及其违法行为。

3、公布非法社会组织名单及预警信息,建立社会组织联合执法机制。

(六)慈善捐助失信问题专项治理。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参与部门:刑侦支队

对诈捐、骗捐、冒用慈善组织名义组织捐助活动、慈善组织违法违规使用善款等行为,畅通举报渠道,加大惩治力度。

(七)互联网虚假信息、造谣传谣专项治理。

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参与部门:网安支队

1、突出整治重点。集中整治利用网站、微信、微博、论坛等网络平台编造传播虚假险情、疫情、灾情、警情信息,专项整治婚恋、招聘、旅游、医疗药品、房屋中介、交友、房产、直播平台、付费知识服务平台等网站平台发布虚假信息。对管理不严放任造谣的网络平台,严格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2、加强网上巡查。加强对“五微”(微博、微信、微视频、微直播、微游戏)、“两端”(移动端、PC端)、“一平台”(网站平台)各环节各领域的全面巡查,加强对传播虚假信息、造谣传谣等违法行为的全网监控,对相关信息及账号实施全网各平台联动处置。

3、加强信息举报和研判力度。充分利用各类举报平台,畅通举报渠道,鼓励网民监督举报网络失信行为。对上级交办、区域协查、本级受理的网上违法违规线索,要认真研判,明确思路,科学处置。

4、加强网上宣传。积极主动宣传网上专项治理行动的重要意义、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做好对专项行动的解读宣传和舆论引导,实现对网上违法违规行为震慑,不断汇聚网上正能量。

(八)无证行医、非法医疗问题专项治理。

牵头单位:市卫计委;参与部门:食药环侦查支队

加强对非法行医的打击整治,整顿医疗服务市场秩序,配合卫生监管部门开展医疗卫生综合监管。

(九)假药问题专项治理。

牵头单位:市食药监局;参与部门:食药环侦查支队

严格落实国家药品监管各项规定,加大对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持续打击制售假药行为,对查证属实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严惩。

(十)逃税骗税和“假发票”问题专项治理。

牵头单位:市税务局;参与部门:经侦支队

1、综合运用法律、行政、舆论等手段,加大对逃税骗税的检查和打击力度。严厉打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伪造变造以及制造、销售、购买、持有假发票违法犯罪活动。

2、联合打击骗取出口退税及虚开发票团伙。及时曝光逃税骗税和重大发票违法犯罪案件。

(十一)骗取保险问题专项治理。

牵头单位:市金融办;参与部门:经侦支队

1、对单位和个人涉嫌社会保险欺诈犯罪的案件及时打击处理。

2、严厉打击恶意套骗社会保险、商业保险行为,强化多部门联合惩戒机制。

(十二)交通运输失信问题专项治理。

牵头单位:市交通局;参与部门:交警支队    1、深入开展超限超载运输严重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公示公开超限超载运输黑名单。

2、加大对巡游出租车、网络预约出租车无照运营、无证上岗、线上登记与实际车辆不符、违法使用或故意泄露乘客信息等行为惩戒力度。

3、多渠道、多元化解决互联网交通运输交易平台新问题,推进交通运输重点领域信用奖惩。

(十三)营业性演出市场虚假宣传及炒票问题专项治理。

牵头单位:市文新广局、旅发委;参与部门:治安支队    对重点营业性演出探索实施实名制购票、实名制入场管理模式,防范互联网票务交易平台加价售票。严查捂票囤票炒票、票务销售虚假宣传行为,加大对虚假宣传诱导消费者高价购票行为的打击力度。按照《全国文化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规范营业性演出票务市场经营秩序。

(十四)“假彩票”问题专项治理。

牵头部门:治安支队

1、严厉打击网售非法彩票,查处地下私彩和网络赌博,取缔非法彩票买卖。集中力量打击制假彩票团伙、伪造变造彩票、线上买票线下出售假票行为,有效清理取缔线上销售彩票活动。

2、加强对网络博彩信息的实时监控,组织所辖非银行支付机构加大宣传力度,严控滥用第三方支付平台参与非法互联网彩票销售活动。

(十五)假球黑哨、使用兴奋剂问题专项治理行动。

牵头单位:市体育局;参与部门:治安支队

1、坚决采取司法惩戒和行业自律措施,对假球、赌球、黑哨等行业不正之风加大惩治力度,严打涉黑行为,净化足球等球类运动发展环境。

2、开展全覆盖、常态化反兴奋剂教育,提升兴奋剂查处的能力和质量,持续加大反兴奋剂力度,构建反兴奋剂长效治理体系。

三、工作要求

开展集中治理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是扎实推进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各责任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这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贯彻落实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求的具体途径,作为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和保持党的纯洁性教育的有效抓手,切实负起责任,作出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实施,深入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一)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部门要明确负责人,牵头部门要按照工作任务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列出具体措施和时间进度,确保各项措施在短期内取得阶段性成效。各参与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牵头单位开展工作。

(二)及时报送,强化监管。各部门应当加强对各自领域违法犯罪信息的收集和报送,强化对监管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工作中发现的违反诚信问题及时通报整改,并反馈业务主管部门。

(三)加强宣传,积极引导。加强诚信理念教育和风险意识教育,开展诚信主题实践活动,学习宣传诚实守信道德模范,开展诚信公益广告宣传,把诚信建设作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把诚信要求融入社会规范,引导人们将诚信价值准则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乌兰察布市公安局

2018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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