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0-02-07  来源: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本年度报告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http://fgw.nmg.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471—6659132。

  一、总体情况

2019年,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重要部署,全面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主动做好政策解读,积极扩大公众参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全年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文件82件,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214件,重点聚焦重大决策结果、“三大攻坚战”、高质量发展以及部门预决算等方面,取得了积极的社会效应。

  (一)扎实做好重点任务落实工作

  一是及时制定具体分工方案。围绕落实国家、自治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要点要求,研究制定具体牵头任务分工方案,明确牵头处室(单位)和责任人,确保责任到位、任务到人。

  二是设置专栏分门别类公开。比照政务信息工作要求,形成发改动态、价费监管、通知公告、公示专栏4个专题栏目以及科技创新、农牧工作、节能低碳、提案建议等22个业务专栏,成为重大决策结果及时公开的重要载体。

  三是努力提升督促检查水平。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统计督查系统,全面动态掌握全委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指派专人定期督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牵头处室、单位积极主动做好信息公开工作,通过电话、系统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督查三十余次。

  (二)大力推进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

  一是建立重要政策措施学习解读机制。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专题讲座,在线访谈等方式及时对“十三五”中期评估、乡村振兴战略规划、降低企业成本、脱贫攻坚等重要决策部署进行宣传解读,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20次、发展改革大讲堂9期,在线访谈2期。

    二是周密部署安排新闻宣传工作。制定2019年舆论宣传工作要点。截止目前,组织参加新闻发布会6次、接受媒体采访35次、播发新闻稿件160篇,向媒体提供新闻通稿和委领导署名文章30篇。

三是加强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回应。针对社会舆情,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对不实情况进行澄清,主动发声做好解释答疑。截止目前,承办主任信箱64件,受理解答社会公众信函、来电等方式咨询、建议百余人次,均及时答复。

  (三)不断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保障

  一是强化监督管理。凡我委公开的所有政府信息必须填写《政府信息公开审批(保密审查)报告单》,并经办公室审核后方可确定是否公开,重大敏感信息报委保密委员会审核,确保公开信息的权威性、准确性和安全性。

  二是认真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在依托办公内网实现依申请公开全流程网上运转办理的同时,进一步对答复内容、格式进行修订,目前我委已有13种依申请答复告知文书。目前共受理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9件,未发生被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是大力推进平台建设。围绕便捷规范提供信息服务,满足基层、企业、群众不同需求,建成完善包括门户网站、内蒙古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以及社会信用信息平台等二十多个系统在内的综合业务信息系统,基本形成了集资讯动态、政务公开、事项服务、互动交流、专项信息发布于一体的公共服务平台,成为公众了解全区发展改革工作的重要渠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5

5

4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

-9

1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46项

5992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0


0

0

7

0

4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4


0

0

6

0

4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5


0

0

1

0

6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0


0

0

7

0

4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举措

  虽然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委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对条例的部分条款理解把握不够精准;公开内容、公开目录、公开平台、解读回应、公众互动有待进一步深化和完善。下一步,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三项工作:一是全面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贯彻落实;二是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突出解读重点,规范解读程序,细化解读内容,创新解读形式。三是加强培训力度,增强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回应关切的能力,为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