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5月,内蒙古自治区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累计发放信用贷款达1007.59亿元,标志着我区在破解经营主体融资难问题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一、一体整合焕新颜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融资平台整合要求,2024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联合4部门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关于统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提升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融资便利水平工作方案》(内发改财金字〔2024〕772号),将自治区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作为整合工作主平台,把原先分散在自治区各部门的“蒙信贷”、“蒙享+”、金融综合服务等融资平台进行了一体化整合。整合后的平台完成了蒙速办APP集成,政务服务网业务整合,开发惠企质量贷专区,上线信用评价模型等新功能,极大提升了便企服务水平。
二、数据聚能融通渠
2022年以来,我委依托自治区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建立全国融资服务平台自治区节点,通过国家层面推送和自治区层面共享等方式,全面归集包括纳税信息、行政强制信息、水电气费缴纳信息和科技研发信息等19类42项涉企核心信用信息,并依法依规推送至各类银行和金融机构,为其向中小微民营企业开展信用融资服务提供数据支撑。同时,自治区融资信用服务平台运用先进智能算法,实现经营主体融资需求与金融机构产品的精准匹配,有效打破了银企之间信息不对称壁垒。
三、风险共担破瓶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要求,加快补齐融资服务短板,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联合财政厅、金监局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民营中小微企业信用融资风险分担资金管理办法》,由发展改革委牵头建立风险补偿机制,设立不低于1亿元的民营中小微企业信用融资风险分担资金,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和导向作用,释放金融机构对民营中小微经营主体的信贷支持意愿,缓解了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问题。
随着平台整合不断深化,信息共享程度不断提高,信用融资规模不断攀升,我区正将信用转变为可量化的融资资本,为区域经济注入源源不断的金融活水。
我区“信易贷”融资规模突破千亿元大关, 截至2025年5月,内蒙古自治区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累计发放信用贷款达1007.59亿元,标志着我区在破解经营主体融资难问题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一、一体整合焕新颜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融资平台整合要求,2024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联合4部门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关于统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提升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融资便利水平工作方案》(内发改财金字〔2024〕772号),将自治区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作为整合工作主平台,把原先分散在自治区各部门的“蒙信贷”、“蒙享+”、金融综合服务等融资平台进行了一体化整合。整合后的平台完成了蒙速办APP集成,政务服务网业务整合,开发惠企质量贷专区,上线信用评价模型等新功能,极大提升了便企服务水平。二、数据聚能融通渠2022年以来,我委依托自治区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建立全国融资服务平台自治区节点,通过国家层面推送和自治区层面共享等方式,全面归集包括纳税信息、行政强制信息、水电气费缴纳信息和科技研发信息等19类42项涉企核心信用信息,并依法依规推送至各类银行和金融机构,为其向中小微民营企业开展信用融资服务提供数据支撑。同时,自治区融资信用服务平台运用先进智能算法,实现经营主体融资需求与金融机构产品的精准匹配,有效打破了银企之间信息不对称壁垒。三、风险共担破瓶颈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要求,加快补齐融资服务短板,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联合财政厅、金监局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民营中小微企业信用融资风险分担资金管理办法》,由发展改革委牵头建立风险补偿机制,设立不低于1亿元的民营中小微企业信用融资风险分担资金,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和导向作用,释放金融机构对民营中小微经营主体的信贷支持意愿,缓解了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问题。随着平台整合不断深化,信息共享程度不断提高,信用融资规模不断攀升,我区正将信用转变为可量化的融资资本,为区域经济注入源源不断的金融活水。
截至2025年5月,内蒙古自治区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累计发放信用贷款达1007.59亿元,标志着我区在破解经营主体融资难问题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一、一体整合焕新颜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融资平台整合要求,2024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联合4部门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关于统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提升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融资便利水平工作方案》(内发改财金字〔2024〕772号),将自治区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作为整合工作主平台,把原先分散在自治区各部门的“蒙信贷”、“蒙享+”、金融综合服务等融资平台进行了一体化整合。整合后的平台完成了蒙速办APP集成,政务服务网业务整合,开发惠企质量贷专区,上线信用评价模型等新功能,极大提升了便企服务水平。
二、数据聚能融通渠
2022年以来,我委依托自治区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建立全国融资服务平台自治区节点,通过国家层面推送和自治区层面共享等方式,全面归集包括纳税信息、行政强制信息、水电气费缴纳信息和科技研发信息等19类42项涉企核心信用信息,并依法依规推送至各类银行和金融机构,为其向中小微民营企业开展信用融资服务提供数据支撑。同时,自治区融资信用服务平台运用先进智能算法,实现经营主体融资需求与金融机构产品的精准匹配,有效打破了银企之间信息不对称壁垒。
三、风险共担破瓶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要求,加快补齐融资服务短板,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联合财政厅、金监局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民营中小微企业信用融资风险分担资金管理办法》,由发展改革委牵头建立风险补偿机制,设立不低于1亿元的民营中小微企业信用融资风险分担资金,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和导向作用,释放金融机构对民营中小微经营主体的信贷支持意愿,缓解了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问题。
随着平台整合不断深化,信息共享程度不断提高,信用融资规模不断攀升,我区正将信用转变为可量化的融资资本,为区域经济注入源源不断的金融活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