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工作如何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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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6-13 17:39

按照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专项行动服务大局提质提效的通知》(内党办发电〔2022〕25号)相关要求,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进一步优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权限和工作流程有关事项调整优化部分项目节能审查管理权限将原自治区节能审查机关权限内的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当量值,改扩建项目按照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源消费增量计算5000-20000吨标准煤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工作,委托由项目所在盟市节能审查机关负责办理。二是精简压缩自治区节能审查流程和办理时限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项目节能审查办理流程简化为在线申报、初审受理、第三方评审、审查复核和批复办结5个环节,常规办理时限缩短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