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承担绿色发展相关战略、规划和政策研究任务,研究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相关政策。
(2)协助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
(3)开展绿色技术、产品和新机制推广。
(4)开展绿色发展宣传、培训、信息传播、咨询服务及国际国内交流与合作。
(5)统计分析节能工作运行态势和进展情况,协助做好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
(6)协助推进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发展、绿色产业发展。
(7)承担机关后勤保障、国有资产管理、物业管理、安全保卫等工作。
(8)承担发展改革系统干部培训教育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9)承担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2)节能管理科。承担节能政策、法规、及管理制度等研究任务;掌握全区能源利用效率状况和节能工作进展情况,综合分析全区节能工作运行态势,研究提出有关政策建议;协助开展节能审查事中事后监管;协助做好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等;协助推进节能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
(3)资源利用和循环经济科。承担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的政策法规及管理制度等研究任务;掌握全区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运行情况,研究提出有关政策建议;协助推进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基地、重大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工程的实施。(4)绿色发展科。承担绿色发展政策、管理制度等研究任务;掌握全区绿色发展情况,研究提出有关政策建议;协助推进绿色发展技术、重点工程的实施;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的辅助性工作。
(5)干部教育培训科。协助委机关研究制定发展改革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计划和培训管理制度,为培训提供服务保障。(6)物业管理科。承担委属办公区域及相关区域的物业服务、安全保卫、综合治理等工作,以及对委属相关国有资产的维护工作。
(7)后勤服务科。负责委机关公车运转、车辆维护管理工作;做好机关后勤服务保障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