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度第二批建设培育产教融合型试点企业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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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2-29 17:21

各盟市发展改革委、教育(教体)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发展改革委、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赋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发改社会〔2023〕699号)以及建设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的有关要求,经企业自愿申报、部门联合审核、面向社会公示等工作程序,现公布2023年度第二批自治区建设培育产教融合型试点企业名单,入围企业同步列入自治区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信息储备库。为做好入围企业的建设培育工作,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各盟市要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相关政策要求,进一步加强政策指导和宣传,有针对性地制定具体可操作的工作举措,积极推动纳入建设培育范围的试点企业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创建产教融合型企业,努力构建教育和产业融合发展新格局。

二、试点企业要以多种方式参与举办教育,深度参与“引企入教”改革,推动学生到企业实习实训制度化、规范化,发挥企业自身重要主体作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协同创新和成果转化机制,提高企业职工在岗教育培训覆盖水平和质量。要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信经营,加强管理,不得侵犯学生人身权利和其他合法权利,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关于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的相关规定。试点企业要在本通知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制订并向社会公开发布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三年规划,并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备案。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度第二批建设培育产教融合型试点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