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使我区百姓受益
来源:
发布时间:2012-07-11 00:00

   自治区于2010年3月启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试点。截止到2011年6月,全区1576个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提前实现基层全覆盖的三年医改责任目标。同时,启动并完成了自治区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招标工作,目前,全区有1545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参加了网采,参与率达到96%以上,累计入库金额已经达到4934万元。
  我区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以来,惠民成效明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控制了药品的滥用,减少了大处方现象,促进了合理用药。通过实施基本药物网上集中采购,保证了药品质量,采购价格大幅度降低,解决了基层反映强烈的药品价格虚高问题,同时遏制了医药流通领域的不正之风。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政策,伴随着新农合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的逐步提高,降低了百姓医药费用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