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市场监管局:全力以赴让经营主体生得下、长得大、活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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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1-30 11:02

        1月23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举行的“回眸2023”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十四场——内蒙古市场监管局专场上获悉,2023年新设立经营主体45.9万户,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4个百分点,增长率创近十年新高;全区经营主体数量达到273万户,净增量首次超过20万户,较过去五年平均净增量高43%

        一年来,内蒙古市场监管局全力以赴让经营主体生得下、长得大、活得好,经营主体迸发出新活力。全方位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着力在市场准入便利化上下功夫,出台便捷市场准入助力招商引资九条措施,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26项,减少环节113个。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等31项、589项具体项目实现全区通办。

  着力培育壮大经营主体。全力打造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政策直通车,推动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三年成长计划,集成金融、用工、创新等各领域15条真金白银的硬措施落地,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总量分别增长7.59%和7.3%,个体工商户转企业数量744户。

  着力激发经营主体创新活力。推动“一站式”服务进园区、进企业,服务企业44761家,减免费用、节约成本7154万元。“蒙”字标认证带动377种产品实现产品增值,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达到48.21亿元。

  让服务跑在监管前,寓服务于监管当中,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取得新进展。创新实施“体检式监管服务型执法”,相关经验做法被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列为经验成果大起底案例之一。倡导“预防式”监管,结合主题教育深入开展“局处长走流程”“请进来听诤言沉下去解难题”活动。建立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容错机制,规范579项行政处罚事项裁量权基准。

  坚决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推动《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办法》列入内蒙古自治区人大五年立法规划,出台6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大力纠治限定交易、妨碍商品要素自由流通等行为,梳理政策措施11560件。

  让知识产权赋能企业腾飞。稳步推进质量强区,推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与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签订《关于加强标准化创新发展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新建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24项,主导或参与国家标准制修订95项,《零碳园区建设规范》《绿电应用评价方法》两项地方标准填补了国内相关领域空白,成功举办第二届中蒙国际标准化论坛。另外,围绕知识产权强区建设,推动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出台《内蒙古自治区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开展第一届专利奖评选,开通专利快速审查和优先审查通道,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等专利平均审查周期分别缩减89%、88%、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