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经济运行综合监测平台网络安全项目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3-15 16:08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自治区经济运行综合监测平台网络安全项目(项目编号:CITCC-NMFGW2024-01)采用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现邀请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供应商前来参与。

二、采购内容

(一)采购内容:完成自治区经济运行综合监测平台的等级保护测评、密码测评、软件测评,并于2024年按照合同要求完成成果报告编制各1份,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二)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三)成交份额划分:成交供应商1个,份额100%。

(四)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测评服务结束。

(五)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应答限价,最高应答限价为330000元,应答报价超过最高应答限价的,其应答将否决。

(六)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详见技术规范书

(七)时限要求:合同签订60个工作日内完成差距测试,整改完毕开展复测,复测通过对成果报告进行评审验收。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应答人资格要求:

(1)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设立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应答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3)应答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备公安部第三研究所颁发的《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

2)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办法》要求完成项目所在地盟市级以上公安机关本项目备案并提供相关证明;

3)具备国家行政机关颁发的国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证书附表内容应包含等保测评、密码测评、软件测试。

(4)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磋商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采购文件,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将被否决。

五、公开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一)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3月16日9时00分至2024年3月22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二)文件获取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宇泰商务广场A座807室。

(三)文件获取方式:有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将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邮箱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sufeng.zgtj@chinaccs.cn,获取报名文件填写模板。
    现场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下述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公司介绍信及购买经办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3)加盖供应商单位财务章的财务信息原件及EXCEL电子可编辑版(须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获取模板);

(4)上述文件的电子扫描件及相关表格;

(5)磋商文件每套售价0元。

各应答人应该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法性,采购人保留对相关材料进一步核查的权利,对于应答人弄虚作假行为,后果由应答人自行承担。

注: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仅对材料进行符合性检查,材料真实性由评审委员会在资格审查阶段审核。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磋商时间

(一)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文件递交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宇泰商务广场A座807室。

(三)本次磋商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递交文件并进行磋商,特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准时参加。

(四)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其响应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采购文件的。

(五)磋商时间为:2024年3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磋商公告同时在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http://fgw.nmg.gov.cn/)和比德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bdebid.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号

邮编:010000

联系人:贾先生

电话:0471-6659023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凤凰嘴街1号院1号楼

邮    编:100073

项目负责人:郭宇宁、蔡鑫博、景志清、马岩鹏、滕文明

发售联系人:苏峰、杨汭子、朱政昱、王洋、张悦、赵伟、范琪

电    话:18048298915

电子邮件:sufeng.zgtj@chinaccs.cn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账    号:6232593799000087521

开户行联号:306100005014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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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经济运行综合监测平台网络安全项目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15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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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经济运行综合监测平台网络安全项目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自治区经济运行综合监测平台网络安全项目(项目编号:CITCC-NMFGW2024-01)采用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现邀请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供应商前来参与。二、采购内容(一)采购内容:完成自治区经济运行综合监测平台的等级保护测评、密码测评、软件测评,并于2024年按照合同要求完成成果报告编制各1份,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二)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三)成交份额划分:成交供应商1个,份额100%。(四)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测评服务结束。(五)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应答限价,最高应答限价为330000元,应答报价超过最高应答限价的,其应答将否决。(六)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详见技术规范书。(七)时限要求:合同签订60个工作日内完成差距测试,整改完毕开展复测,复测通过对成果报告进行评审验收。三、供应商资格条件应答人资格要求:(1)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设立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2)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应答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3)应答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1)具备公安部第三研究所颁发的《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2)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办法》要求完成项目所在地盟市级以上公安机关本项目备案并提供相关证明;3)具备国家行政机关颁发的国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证书附表内容应包含等保测评、密码测评、软件测试。(4)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9)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情形。(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四、资格审查方法本次磋商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采购文件,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将被否决。五、公开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一)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3月16日9时00分至2024年3月22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二)文件获取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宇泰商务广场A座807室。(三)文件获取方式:有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将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邮箱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sufeng.zgtj@chinaccs.cn,获取报名文件填写模板。    现场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下述文件:(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2)公司介绍信及购买经办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3)加盖供应商单位财务章的财务信息原件及EXCEL电子可编辑版(须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获取模板);(4)上述文件的电子扫描件及相关表格;(5)磋商文件每套售价0元。各应答人应该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法性,采购人保留对相关材料进一步核查的权利,对于应答人弄虚作假行为,后果由应答人自行承担。注: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仅对材料进行符合性检查,材料真实性由评审委员会在资格审查阶段审核。六、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磋商时间(一)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二)文件递交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宇泰商务广场A座807室。(三)本次磋商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递交文件并进行磋商,特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准时参加。(四)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其响应文件:(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2)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采购文件的。(五)磋商时间为:2024年3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磋商公告同时在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http://fgw.nmg.gov.cn/)和比德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bdebid.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八、联系方式采购人: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号邮编:010000联系人:贾先生电话:0471-6659023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凤凰嘴街1号院1号楼邮    编:100073项目负责人:郭宇宁、蔡鑫博、景志清、马岩鹏、滕文明发售联系人:苏峰、杨汭子、朱政昱、王洋、张悦、赵伟、范琪电    话:18048298915电子邮件:sufeng.zgtj@chinaccs.cn开户银行:广发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账户名称: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账    号:6232593799000087521开户行联号:306100005014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3月15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自治区经济运行综合监测平台网络安全项目(项目编号:CITCC-NMFGW2024-01)采用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现邀请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供应商前来参与。

二、采购内容

(一)采购内容:完成自治区经济运行综合监测平台的等级保护测评、密码测评、软件测评,并于2024年按照合同要求完成成果报告编制各1份,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二)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三)成交份额划分:成交供应商1个,份额100%。

(四)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测评服务结束。

(五)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应答限价,最高应答限价为330000元,应答报价超过最高应答限价的,其应答将否决。

(六)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详见技术规范书

(七)时限要求:合同签订60个工作日内完成差距测试,整改完毕开展复测,复测通过对成果报告进行评审验收。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应答人资格要求:

(1)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设立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应答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3)应答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备公安部第三研究所颁发的《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

2)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办法》要求完成项目所在地盟市级以上公安机关本项目备案并提供相关证明;

3)具备国家行政机关颁发的国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证书附表内容应包含等保测评、密码测评、软件测试。

(4)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磋商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采购文件,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将被否决。

五、公开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一)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3月16日9时00分至2024年3月22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二)文件获取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宇泰商务广场A座807室。

(三)文件获取方式:有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将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邮箱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sufeng.zgtj@chinaccs.cn,获取报名文件填写模板。
    现场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下述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公司介绍信及购买经办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3)加盖供应商单位财务章的财务信息原件及EXCEL电子可编辑版(须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获取模板);

(4)上述文件的电子扫描件及相关表格;

(5)磋商文件每套售价0元。

各应答人应该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法性,采购人保留对相关材料进一步核查的权利,对于应答人弄虚作假行为,后果由应答人自行承担。

注: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仅对材料进行符合性检查,材料真实性由评审委员会在资格审查阶段审核。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磋商时间

(一)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文件递交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宇泰商务广场A座807室。

(三)本次磋商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递交文件并进行磋商,特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准时参加。

(四)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其响应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采购文件的。

(五)磋商时间为:2024年3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磋商公告同时在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http://fgw.nmg.gov.cn/)和比德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bdebid.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号

邮编:010000

联系人:贾先生

电话:0471-6659023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凤凰嘴街1号院1号楼

邮    编:100073

项目负责人:郭宇宁、蔡鑫博、景志清、马岩鹏、滕文明

发售联系人:苏峰、杨汭子、朱政昱、王洋、张悦、赵伟、范琪

电    话:18048298915

电子邮件:sufeng.zgtj@chinaccs.cn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账    号:6232593799000087521

开户行联号:306100005014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3月15日